1948年震惊全国的上海舞女游行
1947年9月,国民党中央政府颁布了“禁舞令”,理由是“整饬纪纲”,“戡乱建国”,杜绝所谓“妨碍节约,有伤风化”的奢糜、浪费行径。此法令迅速被执行,一时间,台湾、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北平、南京、汉口、沈阳、天津、广州、重庆等省市的营业性舞场先后停业。青岛除保留两家供盟军所用的舞场外,其余亦均停业。这就引发了震惊中外的“上海舞女大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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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骚乱如一个要爆炸的火药桶般即将发生,而点燃导火索的火星则在11时落下!一个爆炸性的消息传来:上海社会局局长吴开先抽签决定了第一批实施禁舞的舞厅,结果包括了仙乐、百乐门、米高美、丽都等14家一流舞厅,全场顿时炸开了锅,许多人怒不可遏。一陈姓舞女当场对天嚎啕:“天那!我们一家上下8口都指望我吃饭,禁舞后他们怎么办?难道政府一定要逼得我们去做野鸡吗?!”此时全场秩序已经完全失控,人们纷纷怒吼着要向当局去讨个公道,孙洪元见状不失时机地火上浇油,他和唐宗杰等人当即弄来了10多辆大卡车。在他们的挑动下,一场游行终于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