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焕“斩帅”合理性辨析
2008年10月28日 14:35凤凰历史专稿 】 【打印

斩帅的性质

斩帅是不是合法的司法行为,是斩帅问题的一个争论点。

有论者认为,袁崇焕持有尚方宝剑,在辽东事务范围内的事件,袁崇焕有权便宜行事。因此袁崇焕拥有自行处决毛文龙的权力。这个论点有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从管辖权来看,袁崇焕对毛文龙是否有直接指挥权存疑。

毛文龙之军事行动,始终是通过东江塘报的形式直接向皇帝汇报。过往既为惯例,袁崇焕上任辽东经略后,这一点也未曾改变。而袁崇焕所部,则没有越过袁崇焕直接上报军情的情况。有论者认为,东江塘报有通过宁远转发的情况,因此也可以认为毛的军情不是直接报给中央而是由袁代奏的,据此推断毛文龙应属于袁的部下。此论不合情理处在于--如果毛文龙为袁崇焕属下,那么袁崇焕发出的东江塘报就不应该用第一人称指代毛部(如"我部某月某日攻某城"),而应该是用第三人称(如"属下毛文龙部某月某日攻某城")。而东江塘报始终是用毛文龙本人的语气写成,由此可知,即便有塘报经宁远转递的情况,这个"转递"也仅仅是起到邮递员的作用,而不是情报的中间接收者。而指挥权关系与情报的交换渠道有着很强的相关关系,这一点并非某国在某时的规定,而是一种在军事行动中普遍存在的客观现象。既然毛文龙的军事行动不是向袁崇焕而是向中央直接汇报,那么其直接指挥权也应该在中央而不在袁崇焕。袁崇焕欲要毛部做何动作,应该先奏请兵部,然后通过兵部下令,而不是直接由其本人下令。这点从袁崇焕历次关于东江镇的举措均需要上报经过批准也可以得以证实。

其次,尚方剑从其作用的机理来讲,本身并不会扩大持有者的权力。

对于一个官员而言,事务只分两种--职权范围之内的事务和职权范围之外的事务。我们很容易理解,持有尚方剑的官员对于其职权范围之内的事务有最终裁断的权力。但是拥有尚方剑是否会使得该官员对其职权范围之外的事务也有权力做最终裁断呢?可能会有人说如果与该官员职司有关,那么也可以用尚方剑。但是熟悉行政机构权力设置的读者都应该意识到,按这个说法实际上操作起来实在寸步难行。有关到什么程度算是有关?要牵扯的话,任何两件事情都可以牵扯上关系,是不是扯得上关系的都能用尚方剑?只要稍稍给予持剑人越权的自由,就会在实际上极大的扩大持剑人的权力范围。最为关键的是,这种范围的扩大是没有确定规模的,是极难在事后客观的予以厘清的,将会带来难以预料的权力混乱和组织内部纷争。尚方剑制度如果设计成持剑人不但可以自由裁断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也可以自由裁断职权范围外(哪怕仅限于有关的)的事务,那么可以估计,这个制度本身根本就不太可能获得通过,更难以想象会在明朝执行这么久。

换言之,原来在职权范围之内的事务,如果持有尚方剑,那么你现在可以做最终裁决,原来在你职权范围之外的事情,即使你有了尚方剑,也仍然在你职权范围之外。--这个应该是对尚方剑机能更为合理的解释。

因此,袁崇焕在持有尚方剑的前提下是否拥有处决毛文龙的权力,关键在于袁崇焕是否有权力审理以毛文龙为被告的案件。

那么袁崇焕是否有合法的权利审讯和判决毛文龙呢?

从毛文龙的品级看,袁崇焕无权审理与毛文龙有关的案件。此时毛文龙的品级为左都督,挂将军印,赐尚方剑。左都督为正二品武官,按律,"凡京官、及在外五品以上官有犯、奏聞請旨、不許擅問。"袁崇焕无权"擅问"。

从毛文龙的职位来看,袁崇焕无权审理与毛文龙有关的案件。此时毛文龙职位为平辽总兵官。按律,"總兵鎮守官。受朝廷委任、以防姦禦侮。凡調度軍馬、區畫邊務、風憲官皆無得干預。其相見相待之禮、尤須謙敬。如總兵鎮守官有犯違法重事。須用體覆明白、指陳實蹟、具奏請旨。不許擅自辱慢。其軍職有犯。具奏請旨、已有定例。風憲官巡歷去處、亦須以禮待之。並不得輕易淩辱。"

从"八议"看,袁崇焕无权审理与毛文龙有关的案件。毛文龙是否能"议功""议能""议勤",涉及情事甚多,或者有所争议,暂且全部搁置不论。但毛文龙属于"爵一品、及文武職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者",至少可以"议贵",则无可质疑。"凡八議者犯罪、實封奏聞取旨、不許擅自勾問。若奉旨推問者、開具所犯、及應議之狀、先奏請議、議定奏聞、取自上裁……若奉旨推問者、才方推問、取責明白招伏。開具應得之罪。先奏請令五軍都督府、四輔、諫院、刑部、監察御史、斷事官集議。議定奏聞、至死者、唯雲准犯依律合死。不敢正言絞斬、取自上裁"。条例明白无误的指明,袁崇焕既无权审,更无权判。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有无审讯的权利也并不随着职务的统属关系而发生改变。简单的类比一下,就好像副市长归市长领导,并不代表市长有权审判副市长一样。实际上明朝关于官员的审讯,逮捕,判决等各项职权的分划是非常明确的。因此即使毛文龙确实是袁崇焕的下属,只要按律相关司法职权不在袁崇焕之手,袁崇焕一样无权逮捕和审判毛文龙(就如市长无权逮捕和审判副市长一样)。

综合上述史料可知,袁崇焕本身是没有权力逮捕和审讯毛文龙的。既然袁崇焕根本就没有权利逮捕、审讯毛文龙,也就根本谈不上用尚方剑合法的对毛文龙予以判决和处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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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剑如秋水之寒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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