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清朝通过抢劫掠夺这种方式隐性方式收取的军饷更是难以衡量,根据《中国农学史》“清军在征服中国各地的过程中,‘大兵所至,田舍一空’。经济最称发达的江浙地区,更遭受异常残酷的焚杀和掠夺,扬州、江阴、嘉定、苏州、嘉兴、金华几个经济繁盛都市,差不多都被焚杀精光”[6]
“满州贵族对汉人的统治是极其野蛮的,在征服中国的过程中,到处劫掠烧杀,破坏生产,在北京,附近以至山东、河南境内又大量圈占土地共达168-527顷,牧场和各省六万多顷的驻防旗田还不在内。许多汉人被满州贵族强迫为耕奴”[7]
清兵所到之处,许多地方是被烧光,杀光,抢光,由此折合成的赋税最保守估计也在千万两级别以上(其实远远不止,可能在亿两白银以上了)。
但现在所有这些我们都先不去考虑,我们只来算一笔简单的帐,假设清朝在不加辽饷,不加剿饷,不加迁界摊赔的情况下,仅仅征收万历时期原额赋税的情况下,给人民造成的实际负担是一个什么结果。根据《明代与清初耕地数的历史比较》一文的介绍,清朝建立统治之后,全国的耕地面积比起明朝时期有急剧的减少(至于由人口死亡造成的农业人口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万历三十六年,明朝的耕地面积是1161万8948顷,等于11亿6189万多亩土地,而清代顺治十八年,全国耕地数量是500多万顷,也就是五亿多亩[8],考虑到崇祯时期由于辽东陕西等地的战争,耕地减少一亿亩的话是比较合理的估算,那么即便到崇祯末期,全国耕地仍应在10亿亩左右,而顺治十八年相比崇祯时期,耕地损失在50%左右。(有些省份,比如四川在清朝的屠戮之下,几乎是全部抛荒,“民无遗类,地尽抛荒’,“康熙六年,四川总督苗澄在奏疏中写道‘蜀省自屠戮以后,百里之内绝无人烟’”,被某些人说成是屠四川凶手的张献忠死掉的时间已经离苗澄写这个奏疏二十多年了!还有如河南云南贵州这些省市这些地区都有非常巨大的损失)
而清初征收的农业赋税有多少呢?顺治九年,清朝的财政收入为“2428万两白银”[9],到了顺治十八年“为银2157万余两、粮648万石”[10]
上面顺治九年的数字应该还不包括另外征收的粮食食物,因为根据《清前期财政概述》一文所说“清前期田赋以征银为主,也征收一定的米、麦、豆、草等实物”。[11]
所以我们这里就拿顺治十八年的这个税入与明朝对比一下。“万历初期‘两税收入实征白银266万7680两,若将本色米按照时价(米一石价银一两,麦一石价银0.8两)。则两税收入可达2217万7358两”[12]
如果按照粮一石价值银子一两来计算,则清朝这一年征收的赋税可达到2800多万两,比明朝经济最发达的万历初期征收的赋税还要多。当然这里面可能还有通货膨胀的因素,但总体上出入应该不大(实际上按照一石一两银计算已经把粮价估计的很高了)!
以相当于以明代百分之五十的耕地而承受比明代百分之一百还多的赋税,仅仅按此计算清朝时期百姓承担的赋税就已经是明代正常时期的一倍多了,而崇祯时期,即便是增收赋税最多的年份,也从来没有真正达到过这样一个比例。
如果再考虑清朝通过其他途径搜刮剥削的百姓财产,比如沿海迁界,屠城抢劫,圈地,逃人追捕等等更是难以衡量。
沿海迁界可以看《南明史》中的相关记载。究竟什么是沿海迁界呢?简单来说,它就是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让中国从世界上海岸线最长的国家之一变成了一个内陆国家。具体点,满清政府划定一个濒海范围(从濒海三十里左右,到濒海四十里、五十里、乃至到二三百里不等),设立界碑,乃至修建界墙,强制处在这个范围内的沿海居民迁移,有敢不迁移的,杀无赦,有敢越界的,也杀无赦。总之,让距离海边三十里到二三百里不等的整个中国沿海地区,成为一个无人区。在这期间,如果清廷统治者觉得迁海的距离太近,还会继续下令,迁的更远一点,他们对海洋的恐惧已经到了病态的程度。按照《南明史》的记载
“广东迁徙沿海居民在康熙元年二月,清廷派科尔坤、介山二大臣巡视海疆,“令滨海民悉徙内地五十里,以绝接济台湾之患。于是麾兵折界,期三日尽夷其地,空其人民”。康熙二年“华大人来巡边界,再迁其民”。“甲寅(康熙三年)春月,续迁番禺、顺德、新会、东莞、香山五县沿海之民”。“初立界犹以为近也,再远之,又再远之,凡三迁而界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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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车别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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