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时期康有为“渐进民主”的政治思想
2009年06月02日 16:54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已有评论0

康有为是中国近代维新思潮的著名代表人物,戊戌时期变法维新运动的领导者,是当时“向西方寻找真理的”“先进的中国人”[1]之一。但是,在戊戌政变之后,他打起保皇的旗帜,坚持立宪,反对革命,反对共和,因而落在了时代的后面。基于此,多年来我国大陆史学界对康有为的研究,多侧重于他在戊戌时期的思想与活动,而对他在戊戌政变后的政治态度和思想,一般地给予了简单的否定,缺乏具体深入的分析研究。为了全面正确地评价康有为,本文拟就康有为在辛亥革命时期的政治思想作一初步的探索,不当之处,请史学界的同志们指正。

戊戌政变发生后,康有为,梁启超等逃往海外。在民族危机、阶级矛盾日益加深的形势下,为了拯救“四万万生民”,继续变法维新事业,铸造出一个超迈“大秦”即欧洲的新中国[2],康有为不避辛苦,“蹈日本而哭庭,走英伦而号救”[3],希求日、英帝国主义出面迫使西太后归政光绪帝。这一幻想破灭后,他于1899年7月在加拿大成立保皇会,接着乘义和团运动之机,策划了两湖与两广的武装“勤王”。此后,他在相继寓居新加坡、槟榔屿和印度的大吉岭期间,一方面继续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先后完成了《礼运注》、《中庸注》、《春利笔削大义微言考》、《论语注》、《大学注》、《孟子微》以及《大同书》等一系列重要著作的撰述,从而进一步完善了自身的理论思想体系;另一方面则在“保皇”的旗号下,既同封建顽固派展开斗争,又极力阻止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的发展,明确提出了“君宪救国”的理论及其实现的途径。

(一)抨击专制,颂扬民主

康有为的重要著作《大同书》,在构筑未来大同社会的图景时,首先对现存制度进行了有力地批判,对封建专制制度尤其展开了猛烈地抨击。《大同书》共分十部,其中一部的题目是“入世界观众苦”。该部列举了“乱世”的种种“苦道”,什么“人生之苦”、“天灾之苦”“人道之苦”、“人治之苦”等等,计有38种之多,实则把现存世界描绘成一个无处不苦、无人不苦的大苦海。康有为在探讨这一系列苦难产生的根源时,其矛头则主要指向了封建君权。他指出,在君主制之世,“尊君卑臣而奴民”,“尊男卑女而隶子弟”,完全违背了人道。历代帝王,在夺取帝位时,“其残杀生民不可胜数”,名为皇帝,实为“民贼屠伯”;夺取帝位后,为维护其统治,则对臣民采取种种残酷已极的压制:“若夫名分之限禁,体制之压迫,诧于义理以为桎梏,比之囚于囹圄尚有甚焉”;“君主之专制其国,鱼肉其臣民,视若虫沙,恣其残暴”;且大兴文字狱,“一言之失,死亡以之”。在专制统治下,“政权不许参预,赋税日以繁苛,摧抑民生,凌锄士气。务令其身体拘屈,廉耻凋丧,志气扫荡,神明幽郁,若巫来由之民,蠢愚若豕,卑屈若奴而后已。”他痛斥这种专制统治下,“背公理,害人道,未之有比者”,是实现大同的最大障碍,“不得不除之也”[4]。

在批判专制的同时,康有为把西方资产阶级“天赋人权”的思想与《礼运》大同思想和儒家“仁”的学说结合起业,具体地阐述了他的民主思想。他说:“天下之人,本皆天生,同此天性,自同为兄弟也。”[5]据此,他认为:第一,人与人完全是平等的。既然“人为天之生,人人直隶于天”,那就应“人人自由,人人平等,我不能以非理加诸人,人亦不能以非理加诸我,我谓太平之世也。”[6]第二,世界是“公”的。即“凡直隶天下者皆公之”,“公者人人如一之谓,无贵贱之分,无贫富之等,无人种之殊,无男女之异。”[7]第三,人人有自主之权。既然人人都是天生,人人都具有同样的气质、欲求,那就人人都应享有同样的权力。“总之人人有自主之权,为地球之公理,文明之极点,无可訾议者也。”[8]依据上述民主原则,康有为阐述了国家的起源、国家的性质并设计了未来理想国家的蓝图。他认为。既然人人“同是天子”,故“天下国家者,为天下国家之人公共同有之器,非人一家所得私有”,[9]但群聚在一起的众民,公事繁多,又不能人人都从事公共事业,因此要公举人任之。“所谓君者,代众民任此公共保全安乐之事,为众民所公举,即为公民所公用。民者如店肆之东人,君者乃聘用之司理,民为而君为客,民为主而君为役,故民贵而君轻。” [10]既然“君”是人们推选出为众小办事的公仆,因此,“君主专制”的存在就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唯一正义而合理的国家政体,只能是民主的政体。康有为设想,未来“大同”世界的“政府”,名为“公政府”,主要是一种社会的经济文化管理机关,而非强制压迫性的国家机器。公政府的议员由人民公举,其行政官员由议院议员举,这些官员“其职号有上下,但于职事中行之,若在职事之外,则全世界人皆平等,无爵位之殊。”[11]很明显,这完全是以西方国家为榜样,建立在以“人人平等”原则基础之上的资产阶级国家政体的构想。

(二)坚持保皇立宪,反对革命共和

梁启超指出:“中国倡民权者以先生(指康有为)为首。然其言实施政策,则注重君权,……先生之议,谓当以君主之法,行民权之意,若夫民主制定,则期期以为不可,盖独有所见,非徒感今上之恩而已”。[12]这段话清楚表明,康有为提出的完美的民主制度,并非立即能实现的,必须先经过向统治者要求民权,逐步建立君主立宪的阶段。为什么要这样呢?康有为提出两点理由:第一,社会的发展只能循序渐进,不能躐等、超越。他认为,“思入无方,行必素位”[13],理想可高,行事必须因时。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依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的次序进行的。从政治方面讲,每一世都有其相应的政治制度,帝制适于据乱世,君主立宪适于升平世,民主共和适于太平世。社会的发展及政治制度的演变,都只能按此次序进行,人为的抑阻或助长都是有害的,按康有为的说法即是:“为治有序,进化有级,苟不审其序,而欲躐级为之,未有不颠蹶者也。”[14]当时中国正在从据乱世向升平世转化,故只能变君主制度为君主立宪制,而不能实行共和。第二,中国人民尚未具备做共和国民的资格。康有为认为,中国人民在专制统治下几千年,受专制之毒已深,且民智未开,民众尚未有行民主的资格。在此情况下,急求较高的政府形式,与维持失去效用的过时制度一样危险,因为“乱世民智未开,必当代君主治之,家长育之,否则团体不固,民生难成,未至平世之时,而遽欲去君主,是争乱相寻,至国种夷灭而已。”[15]因此,在争得民主的过程中,最理想的方式是利用现有的君权,通过变革,确立君主立宪制度;中国民主化的进程必须坚持,但考虑到既存势力与环境,改变的方式又必须是缓慢平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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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才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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