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决口威胁漕运道光同意海运 证明其并非一味保守
2009年10月23日 18:12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二运交兑时,已回省城的陶澍又赶回上海督办。由于存放时间过长,有部分漕粮发热或变色,陶澍下令全部改换好米[32]。所有此次海运船只,全部于六月五日以前北航。六月五日,他“亲诣海口,督饬放行”,派京口副汤攀龙“押尾前进”,并向道光帝报喜:所有应运海运漕粮,至此已“扫数斛交完竣”[33]。从船只的使用情况来看,首运船只为1375,二运的船只为580,二者合计为1955只,首运船只数占全部使用量的70.33%。

六月初九,武隆阿奏报,先后经山东抵天津的商船共1,277只,进展顺利,海运成功大局已定[34]。因事故而姗姗来迟的黄遇泰的沙船,于八月二十六日到达天津,经检查“米色干洁”,天津总局当即挑选官船四只,督同经纪、斛手,于八月二十七日“兑竣”[35]。九月三十日,海运之米全部由天津转入通州,海运结束。

清政府对海运善后的处理,进行得很早。海运之初,陶澍即到海口致祭风神、海神。兑米结束后,陶澍又上疏请加封海神。六月十七日,道光帝赐大藏香十柱和匾额,“以答神庥”[36]。他们将海运的成功归功于“上苍”的保佑,自属滑稽,但同时也揭开了论功行赏的序幕。

对于主要出力大员,道光帝按情况分别奖赏:英和赏紫缰议叙,琦善、那彦成议叙,陶澍赏戴花翎,穆彰阿加二级。其余办事人员,则经琦善、那彦成等人分别题奏,照章办理,嘉奖者多达130人[37]。按章程,商船运米在1万石至5万石的,“奏请奖叙”;运米万石以下的,由地方官赏给匾额。九月三十日,陶澍对此次海运出力的船商46人进行保举,各受其赏,如崇明县举人施彦士倡导有力,以知县签掣;上海县捐职布政使朱增慎“殷情报效”,运粮万余石,却不收水脚银,以捐职优先选用[38]。

此次海运的沙船损失情况,据记载,“蒋朱顺等四船斫桅松舱,例应豁免238石6斗5升……在洋失风事故赵联盛等四船共米2850石”[39],两者合计为3088石6斗5升。而实际交仓漕米为1,507,619石,也就是说,此次海运的失米率仅为2.05‰,相较元代高达23.61‰的失米率有了很大的进步[40]。对于这些失事船只的处理,均照章办事,如船主蒋朱顺一船抛米70余石,“实因风猛松舱,并无捏饰盗卖情弊”,准其到津之后,“将给船耗米抵补”[41]。

漕粮海运到津,均“米色干净”,但由剥船装赴通州后,却“间有微变,不能久储”[42]。原来,剥船船主在剥运时,私造燥烈药末,搀和热水浸泡,致使米石涨大;尔后经纪与花户“通同受贿,颟顸验收”[43],百春、申启贤等人均受处分。但这已是另一方面的问题。

三、海运成功与中止的检讨

漕粮海运,是清代漕运制度中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其雇用商船海运,也是一种创举。从最初议行到正式实行,海运经受了艰难的历程,但它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潮流,具有丰富的政治价值和经济价值。魏源在海运结束后,对此次海运做了归纳,认为它优于前代海运者有“三因”:“因海用海、因商用商、因舟用舟”;其优于河运者有“四利”:“利国、利民、利官、利商”[44];达到了“众善”的“六便”:“国便、民便、商便、官便、河便、漕便”[45]。

纵观此次海运,从二月初一日商船受兑,到九月三十日,漕粮全部转运入通州,耗时长达8个月,却于正额“颗粒无损”;且沙船在天津交兑后,尚余米65007石,每石平均作银2.12两,由政府收买。有学者估计,清代正常年份的河运,每运米1石约需支付2石米的代价,如将河道修筑管理费计算在内,则在3石米以上,而海运漕粮“用银不及一两,用米不到二斗”[46],考虑到此次海船运粮到津,随到随兑,更显示了它的优越性。

既然河运漕粮有诸多弊端,海运漕粮有许多优点,道光六年的初次海运漕粮又比较成功,为什么道光帝却不再继续推行海运了呢[47]?

海运   论道   漕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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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倪玉平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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