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十五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2000年初,知名战略咨询公司麦肯锡关于中国车市发展趋势的研讨会认为,中国仍是以公务购车为主的市场。“当时全世界没有一家企业专门为中国市场、尤其是中国老百姓设计一款轿车。”上海通用副总经理孙晓东(时任市场营销部执行总监)说。“德国总统接受采访时提倡德国每个家庭有一辆车,很多中国人觉得是天方夜谭。”形形色色的反对声都不足以阻挡历史车轮的前进,2000年10月的十五计划为私车消费开启绿灯后,面向私人消费的汽车品种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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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1日《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正式实施,实施10年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寿终正寝。与1994版政策相比,新政策提出了品牌战略,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鼓励兼并重组,促进国内汽车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同时引导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和新型燃料汽车。新政策首次将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与汽车消费政策合二为一,提出“培育以私人消费为主体的汽车市场。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一条是这样表述的,通过本政策的实施,使我国汽车产业在2010年前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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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于2004年3月15日发布,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到如今,汽车召回法规在我国已经实施了4年多。上周,国家质检总局又发布了3个召回报告,共召回汽车10万余辆。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汽车投诉部总监吴洁认为,由于有了召回法规,汽车市场得到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进一步受到了保护。过去跨国汽车巨头很少在中国汽车市场召回,现在各大品牌主动召回不断,很多理智的厂家能做到与国际召回同步在中国市场召回。而且奇瑞等自主品牌汽车也能积极主动召回,体现了自主品牌国际化进程中,在质量监督体系和诚信意识上的巨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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