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一封致马里·渥依特-撒克列坦的信(1940年4月)中有着与1937年致冯·查尔纳的信几乎同样令人深信不疑的内容:“‘中国思想家’我已经弄完了,我只需要做一些微小的改动,然后撰写一个序言。”这种口气毫无疑义,书的出版对于史怀哲来说应该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尽管这封信比1962年写给渥依特和明德的信早了二十多年,但仍然是写在完成正文之后。至于史怀哲已经在思考序言的书写可以从卷宗八第7号15页的一个记录(1937年4月)中窥见一斑:“关于中国人的前言中:要确定(展示)中国思想在人类思想上占有的一席之地。”
史怀哲想出版关于中国思想研究的专著的意图直到1940年都是有着非常明确的证据的。一种可能性在于,如果没有第二次世界大战,他的作品可能会在40年代的早期就问世了。按阿里·希尔瓦的陈述,史怀哲甚至考虑过书扉页上献词的人选,比如他巴塞尔的朋友汉斯·鲍尔12神父。此后,出版的愿望就渐渐地变得不可能实现,并且1945年以后,德国的出版社也都不再存在。由于最终认识到在其他工作和事务之余要想把稿件整理出版已经完全不可能,史怀哲在生命中的最后几年放弃了最终完稿。
今天展现在我们面前的,1939/1940年的完整的手稿还缺少最终的编辑,史怀哲本想在欧洲继续完成这些在岚巴瑞的作品的最后编辑。书稿还缺少章节的划分,注释、文献和引文的标记也都没有符合出版的规范,因为还都不完整。有的章节则需要简略一些,有的重复的地方则需要删去,等等。至于在1937年12月9日致冯·查尔纳教授的信中提及的1937年版“打印整齐”的书稿(至少它的第一章应该必须符合这个要求的)是否含有最终校对的工作,这些也完全可能在1940年已经完成,对于我们来说不得而知,因为这份书稿出版商们(也包括1977年谢世的U.纽因施旺德)从来没有见过。也许这份手稿根本没有存在过,也许史怀哲从来没有将它示人,因为我们也找不到任何关于冯·查尔纳对书稿做出鉴定的证据,只有参考文献中提及的回信13。
将1939/1940年的书稿(也就是我们所见的这本书的主要部分)出版,除了史怀哲的手稿外,还参考了1969年G.渥依特的一份打印稿。
史怀哲关于中国思想史的一切努力从前面引述的1937年的前言、其他很多旁证、不同的计划、文章的标题和记录乃至史怀哲所有的哲学著作来看,很明显:他想撰写一部人类思想史,这意味着要全面介绍一些重要的宗教和文化在伦理学上达到了什么样的高度,以及它们是如何证成并发展这些成果的。14从对这些思想的纵览中,史怀哲产生了自己的思想,按照他自己的基本倾向,“问题的本质并不仅在于问题自身,也来自于试图理解它在历史中自我发展的方式”15,试图建立起对生命的敬畏这一基本观点。与之相应的是,他的人类思想史手稿绝大部分的大标题都是“对生命的敬畏”,我们这本书(1937以及1939/1940)也不例外。
史怀哲对伦理学以及对伦理学适当的解释的兴趣使得中国思想对他来说不可或缺,这一点非常容易理解,甚至是理所当然的。当关于印度和中国的书稿从简短的叙述变得越来越厚,也越来越复杂,以至于无法将之纳入到《文化哲学》中的时候16,他把它们变成了单行本。但想要对它进行全面的哲学阐释,史怀哲还需要更多的短文。我们见到的1940年以后的这些东西17并不是他从已经出版的书中删节出来的内容,而是对《文化哲学》的延续,这意味着他正计划写作并着手进行的《文化哲学》的第三卷。1940年,史怀哲又撰写了关于以往研究过的宗教和文化的新的草案和提纲18,这些和以往的一些文字都无法纳入到《文化哲学》第二卷《文化和伦理》(1923年版)中去,且都应属于《文化哲学》第三卷。
奇怪的是,史怀哲对于自己已经在1919~1921年间完成的提纲并不满意。当他从中为《文化哲学》第二卷《文化和伦理》提取出关于世界宗教的章节《世界宗教中的文化和伦理》后,就像前面讲的那样,他显然要在第三卷中分别在范围和构架上改进提纲,使之尽可能地建筑于宗教科学研究的最新的认识之上。上面的这一愿望我们可以从一些相关的单行本中看出:《印度思想家的世界观》就曾需要温特尼茨教授的帮助,史怀哲因为这部关于中国思想史的著作则求助于他信中提及的冯·查尔纳教授。(在《文化哲学》第三卷中,史怀哲1932年时选定的关于查拉图斯特拉宗教观的短文仍然如1919~1921年版那样引用了老的译本的文字。)
正文23页注释①中关于史怀哲将“人类思想史”中两个章节(关于中国和印度)单独抽出还可以由史怀哲本人的两处类似的注释得到补充:
“计划变更。开始我想理清对人类思想(神秘主义、宗教、哲学)阐释的方向,然而我发现这是非常浩大的工程,而且还会破坏一本著作的整体性。目前从正文中摘出的文字第66~141页19包含了‘人类思想史’的开头部分:三种思维方式:神秘主义、宗教、哲学,以及几乎已经完稿的神秘主义阐释的部分。‘人类思想史’应该在将来的某个时候完成。阿·史怀哲”(卷宗9第6号,1939年7月,手稿125页)。
“此后还会有关于人类思想的历史,其中关于印度和中国思想的章节已经定稿。然后将人类思想史写完必然会大大超出一本书的范围!于是我准备只写敬畏生命的哲学,而不提及人类思想史的问题,人类思想史会以单独的形式出版,这样我不必像一直以来那样痛苦地不切实际地去寻求删繁就简。于是我将关于印度和中国的章节单独拿出来,单独编上页码。1940年,阿·史怀哲”(卷宗23第3号,1939,结尾后记,手稿59页)20即:第9页注释①。
虽然史怀哲1937年时需要的鉴定可能并不存在,然而1939/1940年的正文有两个版本的评价,一个来自于海德堡的汉学家齐格福里德·P.恩累特,另一个则来自于苏黎世大学的教授罗伯特·P.克莱默斯博士。编者在此非常感谢两位的努力。恩累特在1973/1974年审阅书稿后做出了不出版的评价,原因在于史怀哲给出的一系列论述和评价在他看来是值得商榷的,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研究结果也使得史氏的研究成果学术价值在降低。如果出版时对原稿做修改性的评论,在他看来,其篇幅可能要几倍于原稿。恩累特因此没有对细节做过多的评论,并建议不要出版。克莱默斯的评价更为折中一些,他在1969年8月11日的报告中对手稿的各部分做了区分:其中有他认为很好的部分,有的部分则问题比较大,而有的部分则略显冗余。所以他建议有选择性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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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尔伯特·史怀哲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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