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为何无论胜败都不让对手缴获军旗
2009年09月15日 08:21书摘 】 【打印共有评论0

日军败亡前由部队长亲自把军旗放入奉烧台安置,然后全部队官兵向军旗致敬。

部队长亲自点火,部队全体官兵向军旗致敬至火灭为止。

日军拉孟守备队在松山苦苦地垂死挣扎,其直接长官第113联队联队长松井秀治不但无力救援,反倒多次发电报要求在危机关头烧掉军旗;金光惠次郎和真锅邦人于焦头烂额之际,也将这件事作为头等大事,多次复电汇报处理情况。这一现象,是不了解日本军队的人所无法理解的。笔者以对旧日本军队的研究,深知兹事体大,可以说这是解读日本军队这只凶猛怪兽的秘密。

日本军旗,系明治三年(1870年)以“太政官布告”的最高法令形式发布定制,称作“陆军御国旗”。 它是从日本国旗——太阳旗演化出来的,有16道血红的光芒线,又被称为“旭日旗”。且陆军军旗三个边饰有紫色流苏,木制烤漆旗杆顶部,有一个三面体的镀金大旗冠,三面均为日本天皇家族的16瓣菊花纹浮雕族徽图案。据服部卓四郎《大东亚战争全史》:“自1874年1月23日,日本明治天皇对近卫步兵第1、第2联队亲授军旗为肇始,此后凡日军新编成之步兵及骑兵联队,必由天皇亲授军旗,以为部队团结之核心,将士对军旗之精神,举世无比。”

军旗为天皇亲授,仅为建制步兵联队和骑兵联队才拥有,所以也称为联队旗。按日本陆军的规定,军旗在则编制在,军旗丢则编制裁。所以军旗在日军是一个不得了的要紧东西,要挑选联队一名最优秀的少尉军官担任旗手,专门设一个军旗护卫中队来保护它。松山日军仅有建制不完整的千余人,因为军旗留在此地,仍指定了一个军旗护卫小队。

正因如此,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盟军部队都渴望缴获到日本军旗,但是都未能如愿。因为日军战斗条令规定,当判断战局有全军覆没危险时,应奉烧军旗。但不管遭遇怎样的败仗,日军都有烧掉军旗而后自杀的时间。1941年9月,为策应第三次长沙会战,中国第6战区部队发动反攻收复宜昌作战,由于我军以重兵攻势凌厉,据守西岸据点的日军第13师团曾面临烧掉军旗的危机,已经向所属第104联队发出预令,且准备好了师团长以下高级将领剖腹自杀的场地,后因援兵到来逃脱了厄运。 在八年抗战中,日军仅在松山和腾冲的两次“玉碎”战中烧掉了两面军旗,分别属于第113联队和第148联队。这实在是中国军队八年抗战最值得称道的骄傲!据资料,二战期间,作为日本陆军象征的共444面军旗,均在太平洋战场烧毁、随运兵船在海上沉没或是在战败后举行的“军旗奉烧”仪式中毁灭, 目前仅在东京靖国神社“游就馆”保存着一面步兵第321联队军旗,是联队长后藤四郎中佐通过一个叫做“神道天行居”的右翼宗教组织隐匿保存下来的,这也是世间仅存的一面日本军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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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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