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炯明反孙中山 源于他不理解“训政”必要性
2008年09月29日 09:18凤凰历史综合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陈炯明与孙中山在1922

1918年的护法运动,陈炯明率粤军入驻福建漳州,建设闽南护法区,赢得了“模范小中国”的美誉

在中国近现代史上,陈炯明算得上是一位叱咤风云的人物,也是一位充满争议的人物。在一般人印象里,陈炯明是背叛孙中山的反动军阀,其罪证之一,就是 1922年6月16日的炮轰总统府,逼得孙中山化装出逃上海。然而,时至今日,如果我们不是以尊重史实的态度,把历史事件放在相应的历史条件下作客观的考察,还是率由旧章,简单地用“乱臣贼子”、“犯上”、“弑主”、“逆伦反常”之类封建罪名,作为定谳,实在无助于重新厘正这笔历史旧账……

根本分歧

陈炯明于清末广东法政学堂第一届毕业后,当选为广东谘议局议员,是维新运动所培养出来实行立宪的人才。他早年参加同盟会,策划了广东独立。辛亥革命后,他主政广东,致力于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模范省,禁烟禁赌,改革教育,发展经济,提倡新文化运动,邀请陈独秀担任广东教育委员会秘书长,支持共产党领导的工会组织和报纸,推行地方自治,民选县长、县议员。

陈炯明和一般军阀不同的地方,在于他具有民主思想,反对军治、党制,提倡民治。这就未必为国民党人以至孙中山所同意。孙中山的理想是成立一个正式的中央政府,领导全国革命,他把国民革命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在他眼里,人民是“ 无知可怜”的幼儿,革命党则是保姆,他说:

我们建立民国,主权在民,这四万万人民就是我们的皇帝,帝民之说,由此而来。这四万万皇帝,一来幼稚,二来不能亲政。我们革命党既以武力扫除残暴,拯救得皇帝于水火之中,保卫而训育之,则民国的根基巩固,帝民也永赖万世无疆之休。(居正:《中华革命党时代的回忆》)

陈炯明并不赞成此说,他曾经批评:

训政之说,尤为失当。此属君政时代之口吻,不图党人袭而用之,以临吾民。试问政为何物?尚待于训耶!民主政治,以人民自治为极则,人民不能自治,或不予以自治机会,专靠官僚为之代治,并且为之教训,此种官僚政治,文告政治,中国行之数千年,而未有长足之进步。国民党人有何法宝,以善其后耶?徒使人民不得自治机会,而大小官僚,反得藉训政之谬说,阻碍民治之进行。(《陈炯明集》下卷,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

陈炯明所倾心的,是联省自治。

“五四”运动后,一些文人学者认为,既然南北政府都无力统一全国,与其连年征战,不如各省先行自治,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了,再实行联省自治。如此便可以不通过武力而最终实现全国统一。联省自治者最津津乐道的,就是北美13州经独立战争脱离英国后,经由11年高度地方自治的“邦联”,进而建立“联邦”的历史。这似乎为久经战祸、渴望和平统一的国人提供了另一可行选择。因此,联省自治的主张一经提出,不仅风靡南方各省,而且迅速波及北洋政府治下的北方省份。

陈炯明对联省自治尤为心驰神往,1921年2月,他在《建设方略》一文中,详细解释了自己的政治见解:

近世以来,国家与人民之关系愈密,则政事愈繁,非如古之循吏可以宽简为治,一切政事皆与人民有直接之利害,不可不使人民自为谋之。若事事受成于中央,与中央愈近,则与人民愈远,不但使人民永处于被动之地位,民治未由养成,中央即有为人民谋幸福之诚意,亦未由实现也。(《陈炯明集》下卷,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

然而孙中山成立正式政府和选举总统的主意已定。1921年1月12日,非常国会在广州复会。孙中山号召国民党人,像推翻清政府、袁世凯那样,再发动一次全国性的革命,来推翻北洋政府,他宣称:“北京政府实在不是民国政府。我等要造成真正民国。”

总统选举

对孙中山的主张,陈炯明等人则不以为然:依总统选举法,总统由两院联席选出,出席议员至少须全部的三分之二,即580人才能举行选举总统会,现在广州的旧国会议员才两百多人,还不够原众议院人数的一半,而且实行记名投票,这岂不是自毁法律吗?和北方毁法,又有什么本质不同?一旦广东成立正式政府,结局只有一个:南北之间将再次陷入战争之中。什么地方自治,什么建设模范省,统统都变成镜花水月。

孙中山则以为陈炯明的保境息民怀有私心,他的性格,是认准了的目标,便义无反顾地走下去,成败利钝,在所不计,此亦所谓“知难行易”也。陈派的人最终拗不过孙中山。1921年4月7日,两百多名议员召开非常国会,表决通过了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在这个大纲中,只规定了大总统的产生和权限,却没有任期,也没有规定政府的组织架构。一切政务、军务、内阁任免,均由大总统“乾纲独断”。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以示负责”。结果孙中山得218票,陈炯明得3票,废票一张。孙中山当选为中华民国大总统。整个过程仅用了不到两个小时。

正如陈炯明预料的一样,孙中山当选总统和西征、北伐,仅仅是一件事情的三个环节,它们是紧紧相扣的。

6月,孙中山任命陈炯明为援桂军总司令,叶举为前敌总指挥,开始第二次粤桂战争。粤军以雷霆万钧之势,楔入广西境内,8月初,进驻南宁。

随后,孙中山派邹鲁到广西,敦促陈炯明出师援鄂,并由广东政府接济军费400万元。但陈炯明说,粤桂战争花费巨大,能动用的钱差不多都投进去了。他想尽一切办法,也只能筹到200万元,还要等北伐军出发以后才能付出。双方信使,徒劳往返,无济于事。孙中山亲赴南宁,当面向陈炯明晓以大义。结果陈炯明仍然主张先定省宪,以确立民治的基础;再议国宪,循序渐进地推进统一。他说自己并不反对北伐,只是现在兵疲将惫,囊空如洗,根本不可能远征北方。

10月29日,孙中山在梧州设大本营,一面派汪精卫回广州筹饷,一面躬亲督师,溯江北上,向桂林前进。他愤然表明:“我已立誓不与竞存(陈炯明字)共事。我不杀竞存,竞存必杀我。”(《华字日报》)1922年6月24日)遂有把手枪交给黄大伟,令其刺杀陈炯明之举。(章太炎:《定威将军陈君墓志铭》,载《广州文史资料》第9辑,此事亦经黄大伟本人撰文证实)更多历史内容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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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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