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朝鲜半岛停战协定的由来[组图]
(二)职司与权力
二十四、军事停战委员会的总任务为监督本停战协定的实施及协商处理任何违反本停战协定的事件。
二十五、军事停战委员会:
子、设总部于板门店(北纬三七度五七分二九秒,东经一二○分○○秒)附近。军事停战委员会得经该委员会中双方首席委员的协议移设其总部于非军事区内的另一地点。
丑、作为联合机构进行工作,不设主席。
寅、采用其本身随时认为必要的办事细则。
卯、监督本停战协定中关于非军事区与汉江口各规定的执行。
辰、指导联合观察小组的工作。
巳、协商处理任何违反本停战协定的事件。
午、将自中立国监察委员会所收到的一切关于违反本停战协定事件的调查报告及一切其他报告与会议记录立即转交敌对双方司令官。
未、对后述设立的战俘遣返委员会与协助失所平民返乡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总的督导。
申、担任敌对双方司令官间传递信息的中介;但上述规定不得解释为排除双方司令官采用其愿意使用的任何其他方法相互传递信息。
酉、制发其工作人员及其联合观察小组的证明文件与徽记,以及在执行其任务时所使用的一切车辆、飞机与船只的识别标志。
二十六、联合观察小组的任务为协助军事停战委员会监督本停战协定中关于非军事区与汉江口各规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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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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