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加坡《联合早报》10月3日报道,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以公职人员身份,索取和接受价值40万余新元的物品及好处,被判处1年监禁。
易华仁将在10月7日下午4时到法院,准备入狱。他目前没有上诉。但辩方律师最后在庭上说,保留上诉权利。
高庭法官洪承利3日上午10时开庭后,开始宣读判刑裁决。
易华仁是自新加坡独立以后,首名在刑事法典第165节即以公职人员身份索取与接受贵重物品的条文下被治罪的被告。
易华仁9月24日在新加坡最高法院接受庭审时,主动承认收受礼物。据新加坡《海峡时报》报道,现年62岁的易华仁24日被判包括非法收受礼物、妨碍司法公正等5项罪名成立。
据报道,根据新加坡法律,非法收受礼物将面临最高两年监禁和罚款,而妨碍司法公正罪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和最高10万美元罚款。不过,新加坡检方最终决定给易华仁减轻刑期,寻求判处其6至7个月的监禁,而易华仁的律师认为,他“没有造成任何伤害,或者至少造成最小的伤害”,且已上交了所有收受礼物,并赔偿政府38万美元,因此,刑期不应超过8周。在控方和辩方向法庭进行了几个小时的陈述后,审理法官表示,案件将延期至10月3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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