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混用乱象为何“屡曝不止”,事关食品安全不可充耳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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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混用乱象为何“屡曝不止”,事关食品安全不可充耳不闻

近日,媒体报道“运输罐车运完煤制油后未清洗直接混运食用油”引发广泛热议。7月6日,中储粮集团发文回应称,已经开始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专项大排查。涉事企业汇福粮油集团工作人员回应称,企业的成品灌装油质量是过关的,而且公司没有自主的油罐车,是客户派车来自提产品的。对于此次涉事车辆及运输机构,官方机构已经介入调查。

煤制油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成分,一旦混入大豆油被人食用,可能导致中毒。这样冲击食品安全底线的乱象发生,公众的愤怒可想而之。更刺痛公众神经的是,有罐车司机向记者透露,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是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其实,这个“公开的秘密”多年前就曾曝光。2015年,湖南都市和经视的新闻节目《真相大调查》记者接爆料称,湖南衡阳、永州等地不少罐车装载强腐蚀性化学品运送到目的地后,为节约成本避免车辆放空回程,会在当地装载其他货物运回。更早前,2005年,南国早报就披露了罐车拉完危险化学品后又拉食品的相关问题。老新闻上了新热搜,媒体多年前曝光的罐车“跨界”运输问题为何时至今日仍有发生,显然值得思考。

从食用液体出库到销售,其中运输的链条长,参与的主体众多,最容易出现监管漏洞。媒体的相关报道透露了一个细节:一些罐车只是用白纸将罐体外侧喷涂的介质信息遮盖住,再重新张贴一张写有“食用油”字样的贴纸,就能在进厂验罐时堂而皇之地“蒙混过关”。有罐车司机表示,散装食用油在长距离运输过程中处在半脱管的状态,相当于无溯源、无专责、无检查。于是,当一个公司聘用了不严格的外包车队,再遇上忽视安全检查的厂家,罐车混用、“跨界”运输的情况就会时有发生。

卖方不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买方不验,只要能过关就行;运输方不管,只图降低成本。买方、卖方、运输方形成了沉默的利益“铁三角”。“公开的秘密”多年“屡曝不止”,也是在于整个链条太长、涉及的环节太多。反思溯源混装之恶,还是在于全流程约束失效和监管方面的漏洞百出。

只有堵上责任链条涉及的各方漏洞才能真正杜绝罐车混用问题。回到本次事件,首先,罐车运输行业的相关责任人应该被追责。于2014年开始实施的《GB/T30354-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或容器运输。可见,化工油食用油“混运”显然违反了规定,也逾越了底线。其次,要追查批发散装食用油的买家。这些买家,从大型批发商手里买散装油,然后灌装到小包装中,卖给消费者。他们是否雇了有问题的罐车?是否从有问题的罐车手里买了油?他们的产品最终卖给谁了,流入哪些市场?这些问题都要追查清楚。另外,食用油出入库的管理方也要严格把关,不能让“能解决99%问题”的厂家验罐流程沦为走过场。

事关食品安全不可充耳不闻,每一个利益主体都不能沉默。各方只有严格把关,才不会层层失守。对那些责任失守者,既要有“黑名单”,更要有问责清单。事后建立更加严格的全链条监督体系,才能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上游新闻评论员 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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