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局干部将邻居老人踹骨折,是极端不理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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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局干部将邻居老人踹骨折,是极端不理智之举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今年8月底,陕西宝鸡凤翔区村民张女士六旬的母亲与邻居李某某因为琐事发生口角,被对方踹伤致胸椎和腰椎受伤。张母家属报警后,多部门介入处理。近日,张女士称,其母转院至西安某医院进一步检查,发现有6根肋骨骨折,进行了相应手术后住院治疗,将进行伤情鉴定。李某某所在的凤翔区文旅局表示,已对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他目前在单位正常上班,将随时配合调查。警方表示,在伤情鉴定出来后,根据伤者及家属的诉求,将依法对事件中的有关人员采取措施。(据9月18日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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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人者李某某目前仍在正常上班,这一点引起了网友的议论。其实,对此无需过度解读。

其一,李某某并非是在执行公务时发生的此事,而是和邻居发生纠纷引发肢体冲突。其二,不能对此理解为李某某的单位不处理,而是事情的处理有一个流程。经过伤情鉴定后,警方会据此判断事件的性质,当其行为被定性后,单位也可依规对其进行政务党纪等相关处理。

作为一个区文旅局干部,在和邻居发生纠纷时不应该用暴力解决问题,何况对方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两家有矛盾和纠纷,可以协商或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有说理的地方多着呢。

人们常说,百金买宅,千金买邻。和邻居如何友好相处是一个课题,理性冷静解决各种矛盾也是一门学问。无论如何,都不能使用暴力,否则只会反噬自身,被依法依规处理。

李某某作为一名干部,其行为代表着政府部门的形象。领导干部脚踹邻居,给人一种欺压百姓的观感,容易激发网友的情绪。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文规定,公务员应该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这些都不是空话,应该落到实处。

说到底,领导干部应该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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