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3.27火灾事故教训”,沧州组织液氨制冷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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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3.27火灾事故教训”,沧州组织液氨制冷安全培训

3月27日,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崔尔庄镇东村一废弃冷库在拆除过程中发生火灾,导致11人死亡。

澎湃新闻注意到,事故发生后,沧州市安委办曾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市冷库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攻坚行动,4月3日,沧州市安委办再次通知,决定组织液氨制冷安全知识讲座。

上述专项整治行动通知提到,3月31日至4月7日期间,开展为期一周的冷库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摸排掌握市内冷库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立行立改,对不能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的,责令停业整顿,坚决关闭取缔一批安全基础薄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重点整治内容包括液氨储存和使用制度、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制度是否建立落实,废弃和闲置冷库是否依然储存有液氨,企业所用保温材料是否符合防火等级要求,是否采用难燃材料和不燃材料等多个方面。

4月3日,澎湃新闻了解到,沧州市安委办再次发布通知,“吸取3.27火灾事故教训”,决定于4月4日召开沧州市液氨制冷安全知识讲座。市区两级应急系统工贸行业相关人员及辖区内所有制冷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有危化领域专家告诉澎湃新闻,液氨作为制冷剂发生事故并不罕见。一方面,液氨易燃易爆,一旦发生泄漏就有起火和爆炸的风险。同时,人体吸入泄漏的液氨后,可能会导致急性氨中毒,症状根据氨的浓度、吸入时间以及个人感受性等而轻重不同,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可能会对人员逃生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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