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紧缺的抗原试剂在社交平台“最低10万份”起订 律师: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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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紧缺的抗原试剂在社交平台“最低10万份”起订 律师:违法

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近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简称抗原试剂)成为“网红”物资。不少网友反映,在药店买不到抗原检测试剂,但在社交平台上有多人兜售甚至促销。

封面新闻记者与社交平台上的销售者联系,他们都自称“有厂家资源,保障正规货源”。他们要求顾客最低至少购买一箱,甚至有人表示“10万支起步,少了不发货”,公开发布信息称“今天不买明天还要涨价”。

也有网友发布信息称,购买的试剂疑似出现问题,检测后上传时被系统显示:试剂上的二维码曾被人上传过,无法重复提交。

律师表示,个人私自贩卖抗原试剂属违法,如果试剂出现造假、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

兜售者发布信息(社交账号截图)

抗原试剂线上线下紧缺

有人社交平台兜售称“再不买还涨价”

12月9日,记者致电武汉、黄石、石家庄等地多家药房,询问是否还有抗原检测试剂销售,只有武汉汉口一家药房表示“还有四盒”,其他药房均表示“卖完了”。

还有存货的这家药房表示,目前是整盒销售,一盒25份,总价125元,单价5元一份。

汉阳区一家药房表示,店里原本有200多盒存货,几天前已经卖完,目前正在补货。

封面新闻记者在电商平台看到,多家平台有抗原试剂在售,但大量商品在点击进去后,有“售罄勿拍”“缺货”的标签。这些在售的抗原试剂,单人份的普遍价格在10元以下,也有不少在11元至15元之间,部分达到20元。

有些商铺则不销售小份产品,仅上架5000人以上的大份产品,数量越多单价越便宜。还有些商铺则挂出了“预售”标签,顾客根据规格下单后,7天到15天才能发货。

12月8日,多家媒体报道称,丁香医生app显示抗原试剂自测盒日均销量比11月份增长了400多倍。

封面新闻记者在微信朋友圈和某视频平台看到,有多人在售卖抗原试剂,他们都表示“有厂家资源,货品正宗”。其中两位售卖者表示目前手里都没有现货,确定要的话需要等两天,他们正在补货。另外几位则表示可以随时发货,但只接待大客户,至少1000份才发货。

记者从几个销售者处得知,他们的单价在4.3元到5.3元之间。12月8日,一名销售者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时称:再不买,还要涨价的。

网友留言质疑(社交账号截图)

售卖者拒接小单要求“10万份起订”

网友发帖质疑试剂被重复使用过

一位在社交平台兜售抗原试剂的男子表示,他手中有大量现货,还有多个品牌可选,但最低要10万份起订,单价5.3元。“如果发往武汉,我可以介绍湖南的朋友,那边发货近些,也是10万份起订。”

他还承诺,可以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具发票。

兜售者朋友圈信息(截图)

12月9日,封面新闻记者看到,有两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最近购买的抗原试剂疑似出现问题。他们用试剂测试后,把结果上传小程序时,被系统提示该试剂曾被人上传过,不能重复上传。

一名网友在配文中喊话试剂厂商,表示试剂是在药店购买。另一位网友在评论中表示“是从朋友那里买的”。记者试图与这两名网友联系,试图核实具体情况,但未获回应。

记者向网上售卖试剂的人询问,他们销售的抗原试剂是否合格,会不会检测不准。一名销售者说了句“你可以不买”,然后挂断电话。另一名销售者表示,刚刚卖完300万份,目前手头只剩20万份,“艾康、中元汇吉的都有,货品绝对正规。目前国家只允许36家企业生产,只要是这36家产的都没问题。”

记者询问这些抗原试剂是否来源正规,是否可以开具发票以便售后溯源。

这名销售者回应称,他这里是5万份起订,最近几天拿货的人很多,他都没能好好睡觉。“现在拿货都没有发票。因为你来找我要一大批,我手里不够,还要去给你找货,你找我要票,我还得找上家要票,不可能的。”

记者表示疑问,这种交易是不是合法。这名销售者称,他们是为了挣快钱,谁先打钱就给谁发货,等手里这批货出手后,接下来会找有资质的机构合作,也会选择有经营资质的购买者出货,以此规避风险。

在一名售卖者的账号下,有网友留言:私人卖药是重罪,别钱没找到,把自己弄到派出所去了。

电商平台上抗原试剂20元一份(平台截图)

律师:私自贩卖抗原试剂违法 严重造假者可判无期徒刑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2020年3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品的监管要求及标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今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方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期曾有多家公司因违规销售新冠抗原检测试剂被罚。其中,上海一家物流公司未经许可以5.15元/人份的价格购买抗原试剂盒,再以10元/人份的价格对外销售,卖出46份共计460元,被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赵玲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私人不能进行销售。“试剂目前确实太紧缺,我们药房目前也没有库存了。但还是建议市民从正规的医院、药房渠道购买,从朋友圈这些私人手里买的,试剂来源和可靠性都不能保障,出了问题你也找不到人。”

赵玲表示,试剂结果上传被提示“该试剂已上传过”,这种情况他们旗下药房在销售过程中还未遇到过,厂家也未做过这方面的介绍,具体原因还是需要询问厂家。

封面新闻记者先后致电明德生物、万孚生物、艾康生物官方电话,电话一直处于占线或提示为“号码正忙,稍后再拨”。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试剂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无资质的个人私自贩卖是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除了受到行政处罚以外,如果涉及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刑事犯罪的追诉标准,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

付建表示,如果私自售卖的抗原试剂是假冒伪劣产品,或者是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且销售金额较大的,还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刑法》的规定,销售金额超过两百万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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