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夫妇遭胡蜂蜇伤身亡:摘蜂人一审被判无罪 检方拟抗诉
资讯
资讯 > 社会 > 正文

6旬夫妇遭胡蜂蜇伤身亡:摘蜂人一审被判无罪 检方拟抗诉

距父母不幸被胡蜂蜇伤离世已两年多了,四川资阳的包氏姐妹终于等来一纸刑事判决书。但对于判决结果,姐妹俩均表示:“不服!”

2019年9月,她俩的父母——年过六旬的包华明、谢群芳在自家屋后玉米地干活时,不幸被旁边白金芋丛中的“基胡蜂”蜇伤,抢救无效不幸身亡。这是一种凶猛的胡蜂,相关资料显示它也是我国袭人胡蜂的主要种类之一。而就在悲剧发生前两天,有摘蜂人曾在事发现场仅8米外的柏树上摘走一个蜂巢,包氏姐妹认为父母之死与此有关。

包华明夫妇生前照片

包华明夫妇生前照片

后来,资阳警方赴四川乐山抓获涉事摘蜂人,检察院也提起公诉指控摘蜂人陈贤有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然而,在多次开庭审理后,“蜇伤包华明夫妇的基胡蜂蜂巢是否系摘蜂人所取蜂巢留下的基胡蜂重新构筑”成为主要争议焦点。2022年1月6日,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包华明夫妇的死因系蜂螫伤,但现有证据不能完全排除此前白金芋丛下就存在蜂巢的可能性,摘蜂人行为与两人被蜇伤致死结果之间因果关系也存疑,由此判决陈贤有无罪。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陈贤有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他很满意,“现在法院判了我无罪,终于还了我清白。”同时,他称此事对他影响很大,让自己“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以后肯定不会再去摘马蜂窝了。

不过,包氏姐妹对判决结果不服,表示将申请抗诉。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当地检方也准备提起抗诉,认为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陈贤有刑事责任。

【悲剧突发】

六旬夫妇田里干活

被胡蜂蜇伤,抢救无效双双身亡

时间回到2019年9月26日下午,在四川资阳市清水镇瓦子坳村(现为宝台镇江河坝村),村民包华明和妻子谢群芳来到自家屋后的玉米地干活。

中途,谢群芳到田地边休息,不料被白金芋丛中的胡蜂蜇伤。听到老伴呼救,包华明赶紧上前驱赶胡蜂,不幸也被蜇伤。下午3时52分,包华明电话联系同村村民,求助对方将他和妻子送往医院救治。随后,他还将自己和老伴被胡蜂蜇伤一事,电话告知了在资阳乐至县上班的小女儿。

包华明夫妇被白金芋丛中的胡蜂蜇伤 拍摄于2022年1月9日

包华明夫妇被白金芋丛中的胡蜂蜇伤 拍摄于2022年1月9日

当天送包华明夫妇去医院的邻居包某君回忆,包华明扶着妻子来到他家院坝时,他发现包华明状态“还可以”,能正常交流,手臂上有明显被胡蜂叮咬的印迹。谢群芳被扶着勉强能行走,但哭着喊痛。包某君父亲从包华明口中得知,谢群芳被蜇伤后,包华明用衣服去打胡蜂,并遮盖妻子的头,但夫妻俩都被蜇伤。

“我赶到医院时,爸妈都在重症监护室抢救。”包华明大女儿包宗英平时在成都,她从妹妹处得知消息后连忙赶到资阳当地医院,从医生处得知父母的情况十分危急,随时有生命危险。不幸的是,当晚9时许,包华明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包宗英和妹妹又到血透室陪母亲,发现母亲右手臂和肚子上都有很多被叮伤的印迹,脸也有点肿。第二天晚上9时左右,谢群芳也经救治无效死亡。同年9月30日,包华明夫妇的遗体被家人安葬。“医疗费除去报销花了近2万,丧葬费用了7万多。”

据包宗英介绍,出事时,父亲66岁,母亲62岁。在此之前,父母在老家种地,平安生活了几十年。

后经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包华明死因符合蜂螫伤,谢群芳死因符合蜂螫伤致多器官多功能障碍所致死亡。

【警方侦破】

事发两天前附近蜂巢被人取走

摘蜂人被抓获,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刑拘

这场悲剧很快在当地传开,此时有村民想起,事发前两天曾有人在当地取蜂巢,位置正是包华明屋后田地附近。就在包华明夫妇被蜇伤的第二天,便有村民向警方报了案。

陈峰时任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宝台派出所教导员,他证实,2019年9月27日9时许,接到村民报警后,他和所长赶到现场看见包华明屋后田边的柏树丛和上面有胡蜂在乱飞,但不好判定具体数量。他感觉胡蜂受到了惊吓,待消防队员来处置后,才看见白金芋丛下也有胡蜂蜂巢。

随后,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确定白金芋丛与蜂巢被人摘走的柏树直线距离8米。勘验中,民警在消防队员烧灼处地面提取了2只死去的胡蜂。此外,在蜂巢被人摘走的柏树旁1.5米处,民警发现一株柏树尖断口处有部分蜂巢残渣,并在蜂巢覆盖的地面上提取了1只死去的胡蜂。

当时参与处置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也表示,9月27日下午,他们在现场柏树下看见少许胡蜂乱飞,白金芋叶子下有很多胡蜂飞进飞出。将白金芋丛中的大部分蜂群烧死后,他们发现了不规则的蜂巢,长约20厘米、宽约10厘米。同年10月2日和22日,消防队员还两次前往现场,处置白金芋丛中的蜂巢,蜂巢位置与第一次的位置挨着,体积更小。

陈贤有取走蜂巢的柏树(中) 拍摄于2022年1月9日

陈贤有取走蜂巢的柏树(中) 拍摄于2022年1月9日

到底是谁摘走了柏树上的蜂巢?事发近一年后,2020年9月11日,资阳警方在四川乐山市犍为县九井镇,将摘蜂人陈贤有抓获,并相继找到陈贤富、陈飞、冯大友等涉事人员。

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52岁的陈贤有自10多岁起,便在乐山当地摘取马蜂窝,卖蜂蛹和蜂巢牟利。2014年前后,他走出乐山开始四处取马蜂窝。陈贤有称,自己从小跟着父亲学取蜂窝,接触各种“蜂子”,也经常被蜇。除了痛、肿,被蜇后一般几小时就没什么事了,他也听说过有人被“蜂子”蜇死,但“没有见过”。

后经警方调查,2019年9月24日,陈贤有和陈贤富、陈飞、冯大友驾乘面包车,带上胶鞋、防蜂服、杀虫喷雾剂从乐山出发,前往资阳市雁江区寻找蜂巢。在雁江区南津镇迎桥村取了蜂巢后,下午1时30分许,陈贤富和陈飞来到清水镇瓦子坳村5组,发现一座山坡的柏树上有一个蜂巢,随即电话通知冯大友和陈贤有前来。约20分钟后,陈贤有和冯大友来到现场,陈贤富和陈飞便离开继续寻找蜂巢。

冯大友在辅助陈贤友穿上防蜂服后,也到七八十米外“放哨”。随后,陈贤有爬上柏树,先用杀虫喷雾剂喷死和驱散蜂巢的大部分“蜂子”,再将有蜂巢的柏树尖锯断,用绳索放至地面,最后将蜂巢装入蛇皮口袋离开现场。陈贤有称,每次取了蜂巢后,他都要在现场观察一二十分钟,等“蜂子”平静了才离开。取走这个蜂巢时,他们没看见附近有人,就没给周围群众打招呼。

陈贤有被抓第二天,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2020年10月16日被逮捕。2021年8月10日,他被取保候审。

【争议焦点】

是不是被取蜂巢的胡蜂“行凶”?

法院认定证据不足,摘蜂人一审被判无罪

那么,摘蜂人取走蜂巢是否导致了包华明夫妇被蜇身亡?“行凶”的胡蜂到底是不是失去蜂巢而受惊的胡蜂呢?

案发后,资阳警方在2021年5月将现场勘查提取的3只胡蜂送往重庆,经从事中国马蜂亚科和胡蜂亚科研究的李廷景教授辨认,3只胡蜂均属“基胡蜂”。而对于民警提供的在白金芋丛下拍摄的蜂巢照片和蜂巢被烧后的情况照片,李廷景无法辨认出蜂巢种类和新旧情况。红星新闻记者查询相关资料了解到,“基胡蜂”是一种较为凶猛的胡蜂,也是我国袭人胡蜂的主要种类之一。

包华明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包华明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谢群芳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谢群芳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李廷景教授在证言中介绍,“基胡蜂”秋季一般不会筑巢,除非巢穴被破坏、无法修补时,蜂群里没死亡的工蜂会选择在原来蜂巢位置重新筑巢。如原来位置被损坏会选择在不远处重新筑巢。此外,“基胡蜂”蜂巢被损坏后能否重新筑巢,与蜂王是否还在、季节、温度等因素有关。

她认为,柏树上蜂巢被取走后,剩下的“基胡蜂”原地筑巢可能性很小,一般会选择附近合适地方筑巢。柏树和白金芋丛很近,时间也只相隔两天,根据习性,在温度环境适宜时,胡蜂会很快重新集聚筑巢。因此,白金芋丛下发现新的正在筑巢的蜂源于柏树蜂巢的可能性很大。

后来,陈贤有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检方提起公诉,陈贤富、陈飞、冯大友被另案处理。在庭审中,白金芋丛下的蜂巢(即攻击包华明夫妇的胡蜂蜂巢),是否系陈贤有在柏树上摘取蜂巢后的“基胡蜂”重新构筑,成为案件争议主要焦点。因为,这将证明“行凶”的胡蜂到底是不是被取走蜂巢后剩余的胡蜂。

公诉方指控称,陈贤有取蜂巢后未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也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对遗留的“基胡蜂”进行处置,并未告知周边群众加以防范。包华明夫妇到陈贤有取走蜂巢附近玉米地劳作,被重新聚集在芋叶上的基胡蜂蜇伤后死亡。据此,公诉机关认为陈贤有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至四年。

包华明夫妇的家属认为,陈贤有等人分工明确,对马蜂习性及取走蜂巢的后果非常了解,四人对其取走蜂巢后重新筑巢的基胡蜂攻击两人致死存在放任故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陈贤有在庭审中辩称,蜇死包华明夫妇的蜂巢系被他取走蜂巢的“基胡蜂”重新筑巢的证据不足,自己不构成犯罪。其辩护律师也认为,证实陈贤有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包华明夫妇的死因系蜂螫伤。但现有证据不能完全排除此前白金芋丛下存在蜂巢的可能性。此外,根据李廷景教授证言和相关论文表述,正常情况下,一个“基胡蜂”群体只存在一个蜂王,只有到秋末11月蜂群大量繁殖时才会出现其他蜂王,且自然出现其他蜂王后,便会离开蜂巢寻找场所准备越冬。结合案发时季节、陈贤有摘取蜂巢方式及蜂王存活几率等,不能推定柏树上的蜂巢取走后,“基胡蜂”必然会重新筑巢。据此,不能得出“白金芋丛下的基胡蜂蜂巢是陈贤有取走柏树上蜂巢后的基胡蜂重新构筑的”唯一结论。

因此,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完全排除“白金芋丛下的基胡蜂蜂巢不是柏树上被陈贤有摘取蜂巢后的基胡蜂重新构筑的蜂巢”的可能性,陈贤有摘取蜂巢的行为与包华明夫妇被基胡蜂蜇伤导致死亡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存疑,证据之间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锁链。

2022年1月6日,雁江区人民法院以公诉机关指控陈贤有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证据不足,一审判决陈贤有无罪。

【记者走访】

摘蜂人:“终于还了我清白”

妻去世女儿嫁人,再也不去摘马蜂窝了

陈贤有的老家,位于乐山市犍为县九井镇峰门村的大山里。1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村里,当地很多人都认识他,“就是那个从小就到处取蜂窝来卖的人。”而对于两年前发生在资阳的“胡蜂伤人”悲剧,不少村民也有所耳闻。

当天,陈贤有并不在家,去亲戚家吃饭了。“现在法院判了我无罪,终于还了我清白。”电话中,陈贤有激动地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对于这个结果,他很满意。他还说,自己从小就摘马蜂窝,几十年来曾听说过有人被马蜂蜇死的事,但从没发生过因为自己摘马蜂窝导致别人被蜇伤致死的情况。

陈贤有说,自他2020年9月11日被警方带走,到2021年8月10日取保候审后再次回家时,妻子已在医院处于弥留之际,没两天便去世了。另外,自己被带走时,小女儿还在读书,后因无人管教早早地谈朋友嫁人了。在他看来,妻子突然倒下,一方面是独自在家干活太累,另一方面因为他被抓压力太大,被气死了。“这件事对我影响也很大,可以说让我也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当地一村民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曾跟着陈贤有一起去摘过马蜂窝,并未发生意外。自从出了此事后,当地基本没人再出去摘马蜂窝了。据他了解,陈贤有取保候审回家后,平时主要收废品来卖,偶尔也在附近打零工谋生。

谈到今后的打算,陈贤有表示,暂时还没有什么计划,反正是肯定不会再去摘马蜂窝了。

【最新进展】

死者家属不服判决

检方将提起抗诉:应追究摘蜂人刑责

1月6日,在法院公开宣判时,包宗英到了现场。对于“摘蜂人无罪”的判决结果,她和家人都表示不服。

包华明夫妇的屋内摆放着两人的遗像

包华明夫妇的屋内摆放着两人的遗像

“他们的行为就是错的,不去取(蜂巢),我爸爸妈妈在那生活几十年了,平时身体都很好,也不会被蜇死。”包宗英认为,父母的不幸死亡与陈贤有等人取走蜂巢有关。包宗英的妹妹认为,陈贤有等人取走蜂巢,给他们一家造成了重大伤害,“公安和检察院的证据也证明了。”

包宗英还透露,在案件审理期间,法院曾组织双方调解,但未能调解成功。“刑事、民事(责任),他(陈贤有)都不认。”

1月8日,包宗英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有人在1月7日联系了她,表示检察院将提起抗诉。此外,她和家人还从网上搜索判例,发现有人摘取蜂巢后致人死亡承担了相应责任。为此,她和家人也将申请抗诉。

“死了两人,还无罪,我们想不通。”包宗英的妹妹也表示,除了陈贤有,目前也不知道其他三人是如何处理的。

1月8日下午,该案一审时出庭支持公诉的一名检察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准备抗诉,认为法院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陈贤有刑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顾爱刚 受访者供图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