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养老保险被收代理费?山东临清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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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养老保险被收代理费?山东临清官方回应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9月23日消息,针对网民投诉“缴纳养老保险被收代理费”一事,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调查处理。

网民8月30日投诉称:我是聊城临清的一个破产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每年都在劳动人事大厅缴纳,今年大厅工作人员让在几间民房缴纳,说是改制了。是个私企,并且收取代理费260元,收据只是一个二联单,称如果不在这个私企缴纳,明年档案就被挂起来,无处可缴,即使在税局缴纳,退休时也得把这几年没缴纳的代理费补上。国家2016年就停止缴纳代理费了,为什么以改制之名再次收取?

9月23日,“山东留言办理”回复称,您反映的问题,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2004年10月,为解决破产企业职工管理服务问题,由临清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出资成立了临清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为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档案保管转移、代缴社会保险费、申报退休、代办核算及调整退休待遇等服务,系自负盈亏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2018年12月10日,根据《临清市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18﹞13号)文件要求,临清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纳入应改制或破产的国有企业范围。2019年1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临清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改制,2021年3月,改制为自然人独资的私营企业,更名为临清市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下简称信达公司)。改制后,原临清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服务范围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仍由信达公司提供服务。目前,信达公司属市场化经营,为维持企业正常运转,对选择信达公司继续提供服务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按照260元/年标准收取费用。对于信达公司按照260元/年标准收取费用一事,经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答复,此类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属收费单位自主定价。

如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不再选择信达公司继续提供服务,可自行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缴费,信达公司将积极配合职工办理相关手续:(1)线上缴费: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二维码等渠道线上缴费(不收费);(2)线下缴费: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银行卡到临清市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一楼税务征收窗口办理(不收费);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不收费);(3)自行选择其他社保代办服务机构提供社会保险费代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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