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两宗非法集结案,黎智英共被判监禁1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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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两宗非法集结案,黎智英共被判监禁1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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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快讯】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官司缠身,他今天(16日)一日之内要就其中4宗案件到法庭应讯,据香港“东网”刚刚消息,其中8·18非法集结案,法官下午判处黎智英入狱12个月,至于另一宗8·31非法集结案,法官则判处黎入狱8个月。两案刑期部分同期执行,共判监禁14个月。

黎智英于4月16日一日之内就4宗案件到法庭应讯,当中包括2019年8月18日及8月31日两宗未经批准集结案的判刑,以及他分别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和欺诈两宗案件的再提讯。

现年73岁的黎智英及另外8人、特区立法会前议员李柱铭等9人,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会,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于4月1日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成立。同案另外2名被告区诺轩及梁耀忠在开审前已认罪,法官16日听取求情和判刑。

吴霭仪(上左)、黎智英(上中)、李卓人(上右);何俊仁(下左)、李柱铭(下中)、何秀兰(下右)

吴霭仪(上左)、黎智英(上中)、李卓人(上右);何俊仁(下左)、李柱铭(下中)、何秀兰(下右)

另外,黎智英与李卓人、杨森涉及2019年8月31日的港岛区非法游行,上述3名被告于在4月7日案件开审首日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并已求情,法官也押后至16日判刑。上述两宗未经批准集结案件的主审法官胡雅文一并就该两宗案件判刑,两宗虽然是区院的案件,但今天安排在西九龙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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