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再次强调:严禁城里人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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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再次强调:严禁城里人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2月21日,国新办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介绍,去年在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启动了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试点中着眼保护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权益,要探索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保障机制。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图片来源/国新网

吴宏耀表示,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依法加强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总体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去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启动了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试点的核心是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在试点中,着眼保护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权益,要探索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保障机制,同时通过探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抵押、自愿有偿退出、有偿使用等,来增加农户的财产性收入。

吴宏耀称,宅基地制度改革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十分敏感和复杂,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要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同时也要明确,严格禁止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也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要确保改革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向前推进。

吴宏耀介绍,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已经展开,改革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情况非常复杂,所以将按照深化试点、先立后破、稳慎推进的要求,在做好调查摸底、确权颁证的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重点围绕宅基地三权分置,推动取得一批实质性试点成果。对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随着《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已经破除,但在交易要求和程序、权能完善、收益分配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明确,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制度。同时,基层反映农村用地难的问题,一号文件也作出了明确的要求,提出要将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要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要解决乡村振兴中的用地难问题。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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