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院维持“李心草溺亡案”原判,家属称将收集证据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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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中院维持“李心草溺亡案”原判,家属称将收集证据提起申诉

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备受关注的“李心草溺亡案”出现新进展。11月30日,李心草母亲陈美莲告诉新京报记者,今日昆明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陈美莲表示,她将继续搜寻证据,向法院提起申诉。

二审裁定书。受访者供图

11月30日,陈美莲告诉新京报记者,今日昆明市中院对“李心草溺亡案”作出刑事附带民事二审裁定,上午10点左右,中院的张法官及其同事将裁定书交到她手中。

裁定书显示,该案二审审理期间,陈美莲诉请撤销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令罗秉乾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40万余元,并要求罗秉乾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一审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判决罗秉乾赔偿陈美莲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万余元并无不当,故陈美莲及其诉讼代理人的上诉理由和代理意见,法院不予采纳。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美莲表示,她将继续寻找新的证据,向法院提起申诉。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9年9月9日凌晨,昆明理工大学大二学生李心草与罗秉乾等三人在酒吧喝酒,后坠入盘龙江中溺亡。

今年 9月21日,李心草案件在昆明市盘龙区法院一审宣判,罗秉乾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陈美莲经济损失6万余元,驳回陈美莲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陈美莲不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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