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仅4天后,19年前李玉前“杀妻灭子”案今日将再审宣判

开庭仅4天后,19年前李玉前“杀妻灭子”案今日将再审宣判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卫佳铭 图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卫佳铭 图9月27日晚,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李玉前申诉代理律师王万琼处获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9月28日下午2点30分对李玉前“杀妻灭子”案进行再审宣判。

该案发生于19年前,被认定为凶手的李玉前一直喊冤,被害人父母即他当时的岳父母也坚持帮他申诉。2016年4月,李玉前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同年5月,贵州省高院决定启动再审,时隔四年之后,2020年9月14日,李玉前等来再审开庭,但法庭未当庭宣判。又仅过4天,该案将有再审结果。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9月24日10时贵州省高院开庭再审该案,庭审共持续了近8小时,申诉代理律师为李玉前作无罪辩护,并向法庭出示了12组新证据,从做案时间、作案动机等多个方面证明李玉前并无犯罪可能。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在发表意见时称,检方对律师提出的本案现有证据存在的矛盾和不足之处没有异议,但他们仍认为,就李玉前和另一被告人孟某红的口供而言,仍有相互映证之处,因而有证据指向李玉前犯罪,检方建议法庭依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和证据依法判决。由于案情复杂,再审开庭当日,此案并未宣判。

2001年,时任贵州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的李玉前被控杀害妻子、儿子后,找来情人孟某红肢解尸体,并将尸体转移至钢铁厂高炉焚化。一审李玉前被判处死刑、孟某红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李玉前上诉后,二审改判死缓。

入狱后,李玉前继续申诉。李玉前说,如果能重获自由,他最想见的就是岳母张林合,“我母亲走了以后,她是我世上唯一牵挂的人”,他说,要向“妈妈”真诚地道个歉。

当年,李玉前被判死缓入狱后持续申诉,被害人谢初明的父母谢洪禄、张林合夫妇发现案件可疑,不顾子女反对前去看守所看望李玉前,要求其把和孟某红交往等经过详细写下来。拿着李玉前亲笔书写的材料,张林合和老伴往返于大方县和六盘水市,到各级政府部门求告。

张林合在申诉材料中亲笔写道,请求政府公正判决,找出真凶,为冤死的人鸣冤。接待她的工作人员都大为意外:“从来没有见过受害者家属为‘凶手’申冤的。”直到前几年,老伴谢洪禄因肺癌病逝,张林合也因为自身的身体原因,转为精神上支持李玉前申诉。

李玉前此前通过视频会见表示,他对再审结果做了最坏的打算,如果维持原判,希望他们能继续支持他申诉。

澎湃新闻注意到,李玉前在2001年3月28日被警方传唤后,直到4月4日才被正式宣布拘留,而他在案的9份有罪供述均是在4月3日之前所作出。辩护律师认为,该段时间警方涉嫌对李玉前非法拘禁,所得供述也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此,检方认为,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刑讯逼供存在。

再审庭审现场,李玉前在最后陈述时讲到,所有指向其犯罪的证据都是建立于孟某红2001年3月19日的不在场证明,以及他与孟某红在3月20日可能相遇的基础上。然而,孟某红对于3月19日的行踪供述却出现过不同说法,更有炼铁厂同事证实其在19日出现在304房,唯一的不在场证明是孟某红母亲在此案首次开庭后重新作出的。

李玉前说,因为他的过失,使得岳母一家遭受了无法承受的伤害,这是用多少金钱都赔偿不了的,但他愿意用残生弥补。

李玉前辩护人徐昕认为,作为一起死刑案件,应当排除所有合理怀疑,但在案的证据仅有李孟二人矛盾重重、前后不一的口供,且李玉前的口供是在非法拘禁期间获得,合法性存疑,“排除口供,本案没有任何证据指向李玉前。相反,种种线索和证据都指向了同案被判包庇罪的孟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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