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拍卖的馆藏文物,是怎么从四川省图书馆流出来的?
资讯
资讯 > 社会 > 正文

被拍卖的馆藏文物,是怎么从四川省图书馆流出来的?

在这次事件中,四川省图书馆到底扮演何种角色,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这都是公众关注的问题,对此,相关部门需严肃彻查,回应疑点。

▲图片来自“江上说的”微信公众号。

文 |王言虎

据报道,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9月13日推出系列春拍,有人发现,在其中的“古逸清芬·信札古籍文献”专场中,部分拍品是四川省图书馆的馆藏文物。这批拍品的专场图录号是731-776号,内容是多位书法家、国画大师致西南名儒林思进《鱼雁集》中的信札。四川省图书馆对媒体回应称,确定这套收录在《鱼雁集》中的书札文物是图书馆馆藏,但对如何流入拍卖市场等细节,未予以回应。目前,涉事拍卖行决定对系列拍品进行撤拍。

相关资料显示,《鱼雁集》是一个涉及诸多近现代名人通信的集子,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历史信息,也是研究中国近代史重要的文史资料,具有较高历史文物价值。《鱼雁集》书札被拍卖,不是说文物流落到私人手上就折损了价值,而是《文物保护法》有明确规定,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会长霍政欣也表示,国有文物不能拍卖。就此看,这次拍卖并不合规。

目前,涉事拍卖行已经撤拍,但有一个问题却无法忽略:被拍文物是如何从四川省图书馆流向拍卖市场的?

根据相关专家说法,馆藏文物流到市面上,大致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经过严格的退出机制,不再以国有文物来收藏;另一种就是失窃。

▲图片来自微信公众号。

对于前者,文物退出的前提是“失去原有价值”,但这显然不符合《鱼雁集》的情况,相关信札仍被大批人视为珍宝。实际上,四川省图书馆在回应媒体时已经承认这批书札属于文物。这就排除了正常退出的可能性。

至于“失窃”的可能,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馆藏文物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文物收藏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时向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告。但现在没有迹象表明,四川省图书馆曾就此事向警方求助,或者向文物行政部门报告。事实上,从眼下的情况下,对于这次文物为何流入到拍卖市场,四川省图书馆似乎也方才是“如梦初醒”,不明所以。

但无论如何,作为《鱼雁集》相关信札的收藏单位,四川省图书馆应该对其何以外流给出一个解释,回应相关质疑。

值得注意的是,涉事拍卖行回应,这批文物不是第一次被拍卖,早在2005年,这一批拍品就已经被拍出。而记者登录全国馆藏文物数据库也未搜到《鱼雁集》相关藏品,这也印证着《鱼雁集》可能早就不在馆藏之列。这是否说明,相关文物在15年前就已经从四川省图书馆流出了?这些年,其没有就这一情况进行说明或上级部门备案?

这些问题有一个共同指向,那就是四川省图书馆可能存在管理漏洞,而且这些漏洞已经延续很长时间,这不禁让人担忧其馆藏状况。

这起拍卖事件已经在文物界引发广泛关注,在这次事件中,四川省图书馆到底扮演何种角色,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这都是公众关注的问题,对此,相关部门需以严格调查回应疑点,如果发现了文物犯罪线索,更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国有文物从四川省图书馆流出,也提醒其他馆藏单位,对馆藏文物应该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遵守严密的报备程序,以避免珍贵文物私相授受,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王言虎(媒体人)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