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街头行凶”嫌犯长期独居,案发前与他人有矛盾致心理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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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街头行凶”嫌犯长期独居,案发前与他人有矛盾致心理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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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名洋 见习记者 汪畅 实习生 王健 编辑 左燕燕 刘佳妮 校对 卢茜

8月13日,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持刀对路人行凶,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经查,犯罪嫌疑人案发前因琐事与他人产生矛盾,导致心理失衡,遂持刀伤害两名素不相识的女青年。另经鉴定,刘某某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8月13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8月12日午间,天津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名67岁的男子持刀行凶,造成两女子一死一轻伤。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67岁,本市人)已被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8月12日午间,天津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名67岁的男子持刀行凶,造成两女子一死一轻伤。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67岁,本市人)已被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警方通报称,12日11时20分,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现场视频显示,涉案男子被控制后,面部表情平静,无明显逃跑或反抗迹象,嘴里还念叨着“有重大案情想报告”。

事发地附近一家商铺的老板称,涉案男子“走路时颤颤巍巍”,事发前在道路周边来回徘徊,寻找攻击的目标,“可能因为看起来没什异常,路过行人并没有留意。”

上述目击者称,男子将一名女子砍倒在地后并没有离开,而是继续徘徊。“我看到那个老人又想对一个穿白色衣服的行人下手,从包里拿出刀,但还好那名路人及时闪躲开了。”

另据营口道路边一商铺的店长介绍,店内保安看到男子持刀行凶的过程,随后告知其他员工。自己得知此事后,立刻开始防范,盯住男子的行踪,并且不让任何员工出门。

此外,附近另一家商铺的工作人员提到,中午12时许,自己看到警车,店门口有一名女子躺在地上。“我刚开始还以为是车祸,上前查看发现,这个女孩大概20多岁,身上盖着一块白布,地上全是血迹,身旁有一辆共享单车。”

新京报记者获悉,事发时有多人报警。此外,现场视频显示,有市民与警察一道合力将男子制服。

12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处获悉,案件由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南营门派出所出警。

据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通报,“8月12日11时20分,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位67岁的天津男子持刀行凶,造成路人俩女子一死一轻微划伤。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67岁,本市人)已被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12日晚间,新京报记者从事发路段商户处获悉,事发后,有市民在女孩遇难地附近摆上菊花进行悼念。

▲12日晚,当地市民在女孩遇难地附近摆放的菊花。受访者供图

▲12日晚,当地市民在女孩遇难地附近摆放的菊花。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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