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涉港决定 短短百字蕴含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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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涉港决定 短短百字蕴含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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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东方IC

海外网8月12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涉港百字决定简明扼要,指明香港特区宪制秩序运作安排,南开大学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在接受海外网采访时表示,这是非常态化下对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完善实践,形成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说是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守护者。

“宪制制度的完善实践”

根据决定,2020年9月30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李晓兵认为,应该从两个层面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香港立法会“空窗期”决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公共卫生危机持续,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化城市,人口密度和人员流动都给疫情防控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样一个背景条件下,特区政府迫切需要寻求中央政府的支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出面作出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

另一方面,李晓兵介绍,这是非常态化下对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完善实践。“在特区政府不能自治的情况下,由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之间形成良性互动,达到有效运作的状态,本质上是对公共卫生危机状态下特区政府立法会运作机制的补充,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同样认为,由于香港立法会选举推迟时限较长,在一年时间内立法会如何运作的问题超出了特区自治权的范围,这样一个重大宪制性问题,就需要中央的支持。翻看《基本法》条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决定香港立法会权力真空作出权威性的法律解读,体现了“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秩序的内在要求,也能够进一步加强延期选举相关制度安排的合宪性和合法性,有利于香港社会尽快紧密团结到防控疫情的大局中去。

“这是最大的人权”

香港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曾经多次就香港事务作出决定,包括表决通过有关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安排, 决定在香港基本法附件中增加国歌法等等。“以决定的形式来实施《基本法》,解决‘一国两制’当中重大的政治性问题,是中央依据宪法和《基本法》来管治香港的正当权利。”田飞龙表示。

对于外部势力对香港立法会延后选举的无端指责,田飞龙提到,西方社会“逢中必反”,其实是误解了“一国两制”,将宪法和《基本法》对立起来,从法理基本上就是错误的。“中央并不会干预香港立法会选举,而是根据宪法和《基本法》的宪制性权力,就属于自己决策范围内的事项作出决定。与此同时,特区政府需要中央的支持,这样才能将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才能将香港民众的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这是最大的人权,正是体现了中央对香港一如既往的支持和保护。”

李晓兵解释,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的职权范围包括立法权、人事任免权、国家重大事项决定权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地位都足以应对香港特区目前出现的特殊情况;《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直属中央政府管辖,所以当特区政府自身治理转化为国家治理环节时,就形成了最为适合的良性互动。

“找回‘一国两制’初心”

就“第六届立法会延期变成五年”的解读,田飞龙认为:“香港第六届立法会实际上已经结束了,这一年不是第六届立法会本身自然延续的运作,而是经过中央政府的特别授权,由原立法会的全体组成人员获得新的一年期的相应权利安排,所以并没有打破每届立法会任期四年这样一个《基本法》规定。”他提到:“决定中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依法产生后,任期仍为四年。”

谈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对香港社会的影响,田飞龙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香港立法会“真空期”的处理能够帮助香港社会形成将疫情防控摆在第一位的大局意识,有利于整个社会配合特区政府一同遵守相应的防疫程序。相信香港社会能够在这一年期间重新冷静思考,找回“一国两制”初心,让香港回到正轨,重新再出发。

李晓兵说:“中央政府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帮助香港特区政府渡过难关,一方面派遣医疗队、提供免费检测资源,另外一方面在制度层面,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予以制度完善。全国上下一心,帮助香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公共卫生危机,通过良性互动来实现宪制秩序的重塑,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说是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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