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子酒后持刀捅刺杀害执法警察 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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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男子酒后持刀捅刺杀害执法警察 被执行死刑

微信公号“霍邱发布”8月8日发布消息,杀害安徽霍邱县民警许传宝的罪犯汪云利8月7日被执行死刑。

罪犯汪云利,男,汉族。1965年2月25日出生于安徽省霍邱县,初中文化,农民,住霍邱县夏店镇平楼村卞老庄组。

2018年9月28日20时,罪犯汪云利在霍邱县夏店镇平楼村卞老庄组家中宴请帮忙收稻的汪云贵、卞世兵等人时,与卞世兵发生厮打致嘴部受伤。在场人员将卞世兵劝离后,汪云利报警。110指挥中心指令霍邱县公安局夏店派出所处警,该所值班民警许传宝(男,殁年44岁),带领辅警孙仲裕前往现场进行警情处置。许传宝到达汪云利家中向现场人员了解情况,孙仲裕记录,拍摄现场。汪云利纠缠许传宝,致使处警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许传宝经多次劝导并对汪云利口头警告要求其保持距离,汪云利情绪更加激动,许传宝遂拨打电话请求派员增援。后汪云利、汪云贵围着许传宝拉扯、推攘,致许传宝倒地。许传宝倒地后再次拨打增援电话时,汪云利持刀连续刺扎许传宝胸腹部两刀,致许传宝因肝脏、肺脏、主动脉等破裂引起急性出血死亡。

法院认为:罪犯汪云利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汪云利因民警处警不满,泄愤杀人,致人死亡,罪犯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惩处,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汪云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汪云利不服,提出上诉。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准汪云利死刑。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已于2020年8月7日将罪犯汪云利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此前报道

持刀捅刺杀害执法民警 汪云利被判死刑

2019年7月8日上午,安徽省六安市中院公开宣判汪云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一案,对被告人汪云利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案工具单刃尖刀一把,予以没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三万三千九百六十三元五角。

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28日20时许,霍邱县公安局夏店派出所民警许传宝(殁年44岁)到夏店镇平楼村卞老庄组村民汪云利家处警。处警过程中,酒后的被告人汪云利对许传宝进行纠缠,并把血抹到许传宝的警服上,在许传宝拨打电话反馈现场情况及寻求支援时,汪云利突然手持尖刀连续朝许传宝胸腹部猛刺两刀,许传宝被送往医院,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北青报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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