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15人涉嫌非法集结案,押后至7月30日在区域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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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15人涉嫌非法集结案,押后至7月30日在区域法院审理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李柱铭等14名反对派人士,被控于2019年8月至10月多次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的游行,以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据香港“橙新闻”“东网”7月15日报道,15名被告今早(15日)分成4案在西九龙法院应讯,案件于早上9时30分开庭,法庭将4宗案件均押后至7月30日在区域法院审理,各被告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港媒报道截图

港媒报道截图

“东网”报道称,第一宗案件涉及7名被告,不包括黎智英,他们被控去年10月20日一项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一项非法集结。控方称,上次法庭把案件押后的原因是辩方考虑会否申请司法复核,但控方现得知辩方不会申请司法复核,所以正式申请把案件转介至区域法院审理。

第二案涉及包括黎智英和杨森在内的10名被告,被控去年10月1日的一项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同案的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和何俊仁,被控在去年9月30日于终审法院外的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集结,该4人也被控一项属上述控罪交替的“公告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传票罪。控方称收到辩方通知,不会就转介区院事宜提出司法复核,案件同押后至7月30日在区域法院提讯。

第三宗案件发生于去年8月18日,包括黎智英及李柱铭在内的9名被告同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第四宗于去年8月31日非法集结的案件,该案黎智英与李卓人及杨森,被控一项非法集结。控方以同样理由把案转介至区院提讯,各被告续准保释候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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