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号“今日绥芬河报社”7月7日消息,7月7日上午,绥芬河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召开,宣布省委关于绥芬河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黑龙江省委决定:黄士伟同志任中共牡丹江市委委员、常委、绥芬河市委书记、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免去王兴柱同志中共牡丹江市委委员、常委、绥芬河市委书记、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黄士伟,男,汉族,1975年5月生,45岁,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入党,哈尔滨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学毕业。他此前担任黑龙江佳木斯市副市长。
此前担任牡丹江市委常委、绥芬河市委书记的王兴柱出生于1970年1月,他曾任绥芬河市长等职,2017年11月出任牡丹江市委常委、绥芬河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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