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举动!香港多位司、局长先后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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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举动!香港多位司、局长先后表态

(观察者网讯)5月24日,香港多名司、局长分别撰文发声,支持国家制定“港区国安法”。

律政司长郑若骅表示,国家安全从不是香港自治范围,中央有权为香港立法;财政司长陈茂波认为,立法有助维持有利的营商环境;政务司长张建宗表示,国家有关决定绝对无损“一国两制”,香港会一如以往23年一样,继续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保安局长李家超指出,香港本土恐怖主义正滋生,支持建立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公务员事务局长聂德权表示,会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完成国家安全立法,深信公务员队伍能团结同心,竭力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

律政司长:中央有权为香港立法

律政司长郑若骅发文首先指出,全国人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特别是第六十二条,全国人大有权制定法律及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作出决定。全国人大有权就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决定,以确保《宪法》适当实施。

针对有人质疑人大常委会是否可为香港特区就国家安全进行立法,郑若骅表示这些质疑完全是毫无根据。国家安全从来不是香港特区的自治范围,事实上这从来不单是香港的事务,国家安全影响全国十四亿人民,显然是属于中央事权。

郑若骅表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特区政府应有之责,亦关乎全体香港居民的切身利益,人大的相关决定,毋庸置疑是合情、合理、合宪。作为特区政府官员,她必定会指正谬误,让市民正确理解相关决定的法律基础,使香港继续在“一国两制”下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政务司长:绝对无损“一国两制”

政务司长张建宗发文称,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始终存在着漏洞。由于香港目前面临的国家安全局势日趋严峻,特区行政立法机关因种种原因难以在可见未来自行完成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因此,特区政府全力支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从国家层面审议《有关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决定》)。此《决定》合法合宪,既有必要性,亦有迫切性。

张建宗强调,该立法决定绝对无损“一国两制”。香港特区会一如以往23年继续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这不会改变香港特区享有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亦不会影响港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市民可继续享有言论、新闻、集会、示威、游行等自由,也可如常进行国际交流、学术交流和自由营商。

张建宗表示,只要依法进行,依规办事,不涉及“港区国安法”针对的四类行为或活动,守法的市民和海外投资者又何需担心。

财政司长:有助维持有利营商投资环境

财政司长陈茂波在文中指出,目前在香港的法律框架中,保障国家安全的应对工具明显不足。中央从国家层面考虑,主动提出堵塞漏洞,以保障国家的安全,这也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基础。

他表示,修例风波以来的冲击,加上“港独”主张,反而令投资者担心香港的社会稳定风险,“港区国安法”立法,能避免社会走向极端化和动乱状态,有助维持有利的营商和投资环境。

陈茂波强调,广大市民的自由、权利不会受干预,财产安全亦会继续得到切实保障。至于有称部分外国商会担心立法影响香港自由度,陈茂波指政府一直巩固这些优势,各种外国在港的正常投资和经贸活动,在不会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可以继续进行,他呼吁投资者毋须过虑。

保安局长:支持建立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保安局长李家超发文指出,自去年至今香港已有十多宗涉及爆炸品及危险品的案件,种种迹象显示本土恐怖主义正在香港滋生,社会大众必须正视问题,不容许恐怖主义在香港落地生根。

李家超表示他已要求警方、纪律部队及政府有关部门提升内部准备,加强情报搜集,检视其反恐应变计划,尤其针对公共交通设施、出入境口岸等,并通过演习,加强反恐合作及公众教育。

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也关乎全体香港市民的利益。正如上文所描述,过去一年香港出现了越来越凸显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香港这个安全城市更亮起了恐怖主义活动的警号。

李家超还说,作为保安局局长,他全力支持全国人大《决定》,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针对四类活动或行为,即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并将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香港公布实施。

有效地依法防范和遏止危害国家安全和组织恐怖主义破坏行为和活动,有利于香港建立一个安全和稳定的城市,在不影响香港居民的合法自由和权益的同时,保障香港居民的生命财产,确保香港长远繁荣稳定。

公务员事务局长:深信全港公务员会齐心维护国家安全

23日,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向全体公务员致信,表示对任何国家来说,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是无可置疑的。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决定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任何批评《决定》违反“一国两制”或让香港变成“一国一制”都“站不住脚”。《决定》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不会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以及司法机关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聂德全还表示,推动《基本法》第23条的国家安全立法工作,多年来被污名化。他相信公务员会明白,在目前形势下,在香港建立“港版国安法”,堵塞法律漏洞,在《宪法》和《基本法》的轨道上,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对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至为重要。

这封公开信的最后,聂德权希望,公务员队伍作为特区政府的骨干,团结同心,显示出应有的担当,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和责任。在行政长官的领导下竭力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 令“ 一国两制”的独特优势发挥得更好,使香港更加繁荣稳定,市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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