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因“疫”牺牲,也应评定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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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因“疫”牺牲,也应评定为烈士

▲战疫中的志愿者。图片来源:新京报

为众人抱薪者,应得到善待。据报道,自投入“战疫”以来,全国已有1700多名医护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被感染,有的还因医治无效去逝。而评定烈士是对这些英勇牺牲者应有的精神补偿。

2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就呼应了这重诉求。

通知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防控、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以及执行转动新冠肺炎患者任务等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或者其他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将符合条件的因“疫”殉职医护人员认定为烈士,无疑契合公众的期许。揆诸现实,这类善政或许还可再进一步:在防疫战场上奋战的除了一线医务人员,还有大批志愿者,如今也出现了志愿者抗击病毒被感染继而救治无效去世的情况,他们同样该得到善待。

就在2月3日,54岁的武汉志愿者何辉去世。他生前抱着“有一份力量就出一份力量”的念头,防疫工作开始后成了志愿者,不幸在志愿服务时感染病毒。他的去世,也让无数人为之哀恸。

自疫情暴发以来,很多志愿者完全是自发为抗疫工作服务,没有任何报酬,还有些志愿者是响应政府召集,与工作人员一起安排值班与其他抗疫工作。

与医护人员一样,这些志愿者也是为抗疫奋战。相比于职务需要,这种自发自愿且不计报酬的志愿者精神,也弥足珍贵。鉴于此,进行抗疫烈士评定,显然也应该包括死难的志愿者。

于情,不论是医护人员还是志愿者,在这场抗击疫情的“战疫”中,都身居一线,冒着同样的风险,有着同样的担当。在社会认可与制度褒奖上,宜只看行为不看身份。从情感的角度讲,对于那些牺牲志愿者也该像其他以身殉职的防疫工作者一样,将其评定为烈士。

于理,通知中也并没有把烈士仅仅限于公职人员,而是指出其他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也应评定为烈士。虽然没专门点名“志愿者”,但“其他牺牲人员”本就为评定对象的包容性留足了空间。故在抗疫烈士评定时,不能漏了志愿者。而《烈士褒扬条例》也规定,公民抢险救灾或者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可以评定为烈士。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出应为参与社区防控工作的专职城乡社区工作者适当发放临时性工作补贴,并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志愿者适当发放补贴。这类举措,也是为了善待在一线奋战的抗疫工作者。

说到底,于情于理,志愿者牺牲也该被评定为烈士的问题,应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探讨。有些地方也不该因为他们的非公职身份而将他们排斥在烈士评定外。因为烈士称号关乎对个体巨大付出的制度化认可,也关乎他们的遗属能否像因公牺牲者的家属那样享受补助、得到精神告慰。“应评尽评”、对志愿者们的付出足够认可,让更多人看到志愿服务的价值,让志愿精神得到更好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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