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港珠澳大桥东人工岛司法权属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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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港珠澳大桥东人工岛司法权属内地

香港特区政府昨天(12月17日)就有关港珠澳大桥东人工岛司法管辖权问题发布声明,表示在港珠澳大桥东人工岛上设立的安检站为临时安检措施,该部分位于珠海范围,属内地司法管辖范围。这项临时措施与“三地三检”的安排并无抵触。当天,香港特区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也就一名涉嫌犯罪的香港男子在港珠澳大桥安检站落网作出回应,称内地在大桥人工岛行使司法权是合理合法的。

港府发言人称,港珠澳大桥于2018年10月24日正式开通,其建设及开通,并没有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界线及范围;亦没有改变香港及内地就港珠澳大桥的司法管辖权的划分。

根据粤港澳三地于2010年签订的《港珠澳大桥建设、营运、维护和管理三地政府协议》,确立了“属地原则”。港珠澳三地政府有责任各自按其法律,于大桥上自己的属地内进行执法及行使司法管辖权。确保在大桥上的任何范围不会出现法律真空。

根据“属地原则”,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范围的香港连接路及香港口岸的运作及执法由香港特区政府遵照香港法律执行;位于珠海范围的大桥主桥的运作及执法由内地部门按内地法律执行;而位于澳门特别行政区范围的澳门口岸的运作及执法则由澳门特区政府按澳门法律执行。

按上述原则,如有入境旅客或车辆在大桥香港段发生任何违法行为,即使未抵达香港口岸完成办理入境手续,香港执法机关仍可行使执法权,不会有在大桥上出现法律真空、无法可执之说。

发言人称,因澳门回归20周年庆祝活动,内地有关部门决定加强港珠澳大桥的安检措施。珠海市公安局于12月9日在广东省公安厅网页公布,珠海市公安机关于12月10日至22日期间,在大桥东人工岛设立安全检查站。该部分位于珠海范围,属内地司法管辖范围。

发言人强调,上述安排与《三地政府协议》中第18条所订明的“三地三检”安排并无抵触,内地公安机关于大桥东人工岛设立的安全检查属临时性质,并非取代原有的出入境口岸。旅客完成安全检查后会继续行程,经大桥抵达相关出入境口岸后仍须接受入境及海关检查。

13日,珠海市公安局与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在港珠澳大桥东人工岛安全检查站开展联合执法,在对一辆前往澳门的穿梭巴士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了潜逃7年之久的通缉犯钟某明。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发布的信息,钟某明系走私团伙的重要成员,于2012年8月因涉嫌组织粤港两地货车司机走私手机案而被深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通缉。在确定其身份后,珠海边检将钟某明移交给办案单位处理。据了解,广东警方自10日起依法对经港珠澳大桥从香港入境澳门和珠海的人员、车辆开展安全检查。连日来,已查获多名内地警方通缉的在逃犯罪嫌疑人。

17日上午,香港特区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于行政会议前会见媒体时表示,特区政府已与涉嫌走私案的钟某明家人进行接触。他呼吁外界不要混淆和误解“三地三检”及属地原则。内地行使司法权,是绝对合理亦合法。东人工岛上设立的安检站是临时为了加强安检的措施,不要过分演绎。他表示,这纯粹是一个短暂的非常规做法而已。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北京日报客户端特派香港报道组

监制:张鹏

编辑:高晨晨

流程编辑:王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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