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定军事课列入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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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定军事课列入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

新京报讯(记者 高杨)10月23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近日联合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简称《标准》),规定军事课列入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考核成绩将记入学籍档案。

《标准》要求,学校要把军事课建设纳入党委常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议事日程,纳入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学校应当落实军事课经费,按照国家生均定额拨款要求,足额保障军事课教学、科研、训练经费。

军事课程设置《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两门必修课程;军事课实行学分制管理,《军事理论》教学时数36学时,记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时间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112学时,记2学分。

在教材方面,教育部要求建立军事课教材国家准入制度,规范军事课教材编写、审查、选用。高校选用国家准入教材,确保教材的政治性、科学性。

教学方式上,高校应坚持课堂教学和教师面授在军事课教学中的主渠道作用,重视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和慕课、微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课程应用,不得以慕课等在线形式整体代替正常的课堂授课。《军事理论》教学进入正常授课课堂,实行小班授课,严禁以集中讲座等形式替代课堂教学。

同时,军事课考核成绩将记入学籍档案,军事课建设将纳入本科教学评价体系。军事课教师职称评审纳入学校职称评审系列,根据军事课和军事课教师的特殊情况,实行分类评价。

记者了解到,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曾在今年上半年联合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于2019年8月起在全国施行。

新京报记者 高杨 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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