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港警检获汽油弹、火枪等攻击性武器,拘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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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港警检获汽油弹、火枪等攻击性武器,拘2人

【环球网报道】香港警方今日(20日)检获攻击性武器,包括汽油弹、火枪等,拘2人。警方表示,不排除此2名被捕者利用出租车及私家车掩人耳目,运载大量汽油弹或武器到示威区分发使用,让暴徒进行破坏活动。

香港“东网”20日报道称,香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O记)早前接获线报,称有人运载大量汽油弹及油漆弹用作非法用途,警方随后跟进调查。今日(20日)下午12时30分至14时,探员在大埔露辉路截查一辆出租车及一辆7座汽车,于2车后备箱内检获42支疑似汽油弹、2把火枪,以及制造油漆弹的原材料,包括16罐油漆、5支松节水及大量口罩、胶手套和生理盐水、3部对讲机及1盒刺穿车胎的钉。

报道称,行动中,探员以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将曾姓(31岁)及张姓(34岁)2车司机拘捕。2名嫌疑犯报称其分别为司机及计算机从业员。

据报道,香港警方对此表示,今日九龙游行被发出反对通知书,但警方留意到网上有人号召暴徒到九龙多处地方进行聚集,以进行大肆破坏。警方不排除此2名被捕者利用出租车及私家车掩人耳目,运载大量汽油弹或武器到示威区分发使用,让暴徒进行破坏活动。

警方同时表示,将循不同方向进行调查,包括汽油弹及武器的来源、背后是否有组织制造武器及策划进行暴力行为。

警方还称,过去4个月,暴徒多次利用汽油弹进行纵火,包括向港铁、银行及警务人员、甚至警署投掷多枚汽油弹,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身体伤害和财产破坏。警方会考虑用更严重的罪名,如《刑事罪行条例》第62条“管有任何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届时)嫌疑犯一经定罪,可被判处10年监禁,如有人利用汽油弹纵火,更可被判处终身监禁。希望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切勿以身试法,警方的行动仍然继续,不排除会有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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