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注销京牌车辆 云南一交警队临时工3个月敛财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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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注销京牌车辆 云南一交警队临时工3个月敛财300万

春城晚报5月29日消息,近日,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被告人李继林是保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临时工,短短3个月他利用职务之便,共计违规注销北京号牌车辆500余辆,非法获利300余万元。2018年初,交通部发现保山市大量违规注销北京车牌,李继林的事情得以败露。

案发:“临时工”收取“好处费”,违规注销北京车牌

2017年1月,李继林成为保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临时工,具体工作是根据保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的委托登录公安专网办理二手车转移登记、报废机动车注销业务。

2017年3月,李如焕(另案处理)通过微信主动联系李继林,请托李继林为其违规办理北京号牌车辆注销业务并承诺给予李继林每辆车人民币3000元到7000元不等的好处费。

“反正是临时工,有钱干嘛不赚?”李继林没有丝毫犹豫,事成后李如焕如期将好处费打给了李继林。得来毫不费功夫的意外惊喜,让李继林开启了疯狂的敛财之路……

公诉机关指控: 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8月11日,被告人李继林在保山市某交通管理服务站工作期间,利用经办机动车报废注销业务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没有报废车辆回收证明等材料的情况下,利用其掌握的登陆办理业务的账号和密码违规为李茹某、虞某某、邹某、代某某、高某等人办理车辆注销登记546辆次,多次非法收受李茹某、虞某某、邹某、代某某、高某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158000元。案发后,李某某退缴赃款39.3万元,退缴其用赃款所购奥迪、丰田和吉普车各一辆。

庭审:被告人当庭认罪忏悔

2018年初,交通部发现保山市大量违规注销北京车牌,李继林的事情得以败露。

在办理留置审查期间,办案人员对其“临时工”身份是否属于监察对象产生质疑。通过多方查证咨询,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严格审核把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细致审查,最终认为李继林行使的是国家公权力、执行国家公务,属于监察对象。

“我只是个临时工,你们找我干嘛?”这是2018年4月李继林见到云南保山市隆阳区监委工作人员时的第一反应。“你们监委不是查当官的吗?我把钱退回去,公司把我辞退不就行了?”面对监委工作人员,李继林很是困惑。

“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公职人员,关键看他是不是行使公权力、履行公务,因此你也是我们的监察对象。”调查人员给出了回答。2018年4月19日,云南保山市隆阳区纪委监委对李继林依法采取留置措施。7月,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嫌疑人李继林进行逮捕。

“我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依法对我从轻处理。”庭审中,被告人李继林当庭认罪忏悔。据悉,该案是隆阳区监委成立后移送司法机关的第一起留置案。

庭审当天,该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区检察院干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共80余人参加现场庭审。“这次庭审对我来讲是一次难得的强化业务学习机会,在庭审过程中,对证据的合法性要件、法庭采信的基本规则和案件定性分析的过程进行了全面了解,对今后的审查调查案件更有信心了。”纪检监察干部吴娇在参加完庭审教育活动后说。

“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开展‘以案释法、以听促学’,不断增强执纪执法本领,强化法纪意识、证据意识,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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