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子冒充“中央领导” 骗63岁“老相好”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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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子冒充“中央领导” 骗63岁“老相好”15万

在KTV相识后,90后女子陈某和63岁吴先生成了老相好。然而两人并非真心相爱,陈某不满吴先生图色还要自己为其养老,一人分饰两角,冒充“中央领导”夫妇以介绍工程、怀上孩子等名义,先后骗取吴先生近15万元。

2月20日下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间,被告人陈某(女,1991年3月出生,汉族,小学肄业,无职业,黑龙江省人)使用虚假名字“韩佳”,虚构结识歌厅老板“淑梅”及其丈夫“某中央领导”的事实,并假扮二人,以能帮被害人吴先生承包哈尔滨某歌厅主体装修为名,在海淀区板井路建设银行等地,多次骗取吴先生银行、微信转账共计14万元。期间,陈某谎称怀有吴先生的孩子,以早产住院、产后出血等为名,另骗取吴先生9250元。

公诉机关经过调查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月20日庭审中,面对检方的指控,陈某表示没有异议,称其于2013年在北京某KTV认识吴先生,当时她自称“韩佳”,后两人开始交往并发生性关系。

“我知道他就是一色老头,他让我在歌厅好好干,养着他,我就很生气。”陈某在办案机关供诉称,吴先生知道其是歌厅小姐后,并不尊重自己,所以自己和吴先生在一起并非真心真意。

而吴先生在公安机关则称,“陈某告诉我,她是真心爱我的,愿意为我养老,也不在意我有老伴子女,她什么都不图就图我人好。”

之后,处于失业状态的陈某因患皮肤病无钱医治,又与吴先生失和,开始计划对吴先生进行诈骗。

2018年上半年,陈某分别利用两个微信号冒充歌厅的老板“淑梅”及其丈夫“某中央领导”,称可帮助吴先生承包哈尔滨某歌厅主体装修项目,先后骗取吴先生14万元。期间,陈某还谎称怀有二人的孩子,以早产住院、产后出血等为名,陆续骗取吴先生9250元。随后,陈某将大部分赃款用于网络赌博。

2018年9月1日,吴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6天后,公安机关将在杭州看病的陈某抓获归案。案发后,在母亲和姐姐的帮助下,陈某分两次归还赃款共15万元,并与吴先生签订谅解书。

最终,该案未当庭宣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朱健勇实习生邹易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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