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立委”罗福助涉案遭判刑4年 最快下月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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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立委”罗福助涉案遭判刑4年 最快下月入狱

中国台湾网3月29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有“天道盟精神领袖”之称的前“立委”罗福助,因炒股、用人头逃税,不法获利38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并伪造土地登记文件,硬吞他人位于基隆市七堵区的100笔土地,案经法院10年审理,昨(28日)被台“最高法院”以违反证券交易法规、伪造文书等3项罪名,判刑4年、并科罚金600万元,全案定谳。罗福助最快下个月就须入狱服刑。

罗福助昨晚9时发表声明,表示尚未收到判决书,但对判决结果深感遗憾,仍会极力寻求法律救济,提起非常上诉及再审。

负责罗福助入监事宜的台北地检署执行科,昨第一时间得知判决结果后,已指挥警方严密监控罗福助行踪,防止他潜逃出境。检方表示,预计下周收到判刑确定卷证后,就会订出服刑报到日期并发出传票,命令罗福助到案,罗福助最快将在4月底前入监。

据台媒了解,罗福助曾因一清项目送监所管训,之后连任两届“立委”,2002年卸任公职后,成为当时查缉黑金行动中心首位侦办对象,当年检方以罗福助涉嫌炒股、掏空等12项罪名起诉,并史无前例求刑30年,但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仅判4年徒刑,此后罗福助涉恐吓会计师部分被判刑45天、得易科罚金定谳,其余罪行在二、三审来回诉讼,还曾在更一审时全部获判无罪。2010年台高院更二审改判他有罪,但因案件审理超过新上路的“速审法规”8年期限,且并非罗福助故意拖延,依法减刑后判他4年徒刑。

但罗福助不服上诉,台“最高法院”仍认定他共犯3项罪行,包括1988年间,龙腾投资公司老板游登龙为了向罗福助借钱,将基隆市七堵区玛陵坑的100笔土地,抵押担保到罗妻罗篮正等人名下,之后游登龙虽还清欠债,但罗福助竟拒还土地,还伪造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硬吞下这批土地。“最高法院”昨未说明该批土地面积、地点与价值,据了解,面积可能高达4公顷。

另外,友力工业公司在1999年间,为取得银行团金援,找时任“立委”的罗福助出任顾问,他为了逃税,透过私人账房林锦源找了11个人头,藉此分散他每月50万元高薪,3年来共逃避个人所得税550多万元。

2000年间,罗福助担任大信证券董事长时,答应当时的上市公司桂宏企业总经理谢裕民共同拉抬股价,由罗福助挪用大信证券资金1.3亿元炒作桂宏股价,他从中抽取每股3元佣金,不法获利3200多万元则层层转帐回流到其口袋。

“最高法院”昨驳回罗福助上诉,以违反证交法规、伪造文书、洗钱等3罪判刑4年、并科罚金600万元,检方将在近日内发出入监执行通知,这也是罗福助遭管训之外,首次因刑事案件入狱。(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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