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鞋厂焚烧废物网友称"臭气令人窒息" 引江西南昌进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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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鞋厂焚烧废物网友称"臭气令人窒息" 引江西南昌进行整顿

人民网北京3月5日电 “向塘富泰花园至向塘西车站道路两旁多家皮鞋厂,多年来一直夜间在马路中间焚烧生产垃圾,产生的毒臭气令人窒息”,近期,有网友向江西省省长举报焚烧生产垃圾影响环境问题。就网友反映的情况,江西省南昌市政府3月2日回复称,针对存在的问题,联合执法部门已加强了对由富泰花园至向塘西车站沿路的垃圾清运力度,尤其是皮鞋厂下脚料的清运力度。同时,联合执法部门大力开展了搞好门前“三包”等宣传教育工作,向沿路各家发放宣传单,说明垃圾放置时间和焚烧皮鞋下脚废料的危害性,目前该地段焚烧生产垃圾的现象已得到较好的解决。

【网民留言】

向塘富泰花园至向塘西车站道路两旁多家皮鞋厂,多年来一直夜间在马路中间焚烧生产垃圾,产生的毒臭气令人窒息,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希望有关部门过问,还居民一个好环境。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皮鞋厂焚烧生产垃圾影响环境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当地环保、环卫、城管等多个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现场摸排,你留言反映的情况属实。针对存在的问题,联合执法部门已加强了对由富泰花园至向塘西车站沿路的垃圾清运力度,尤其是皮鞋厂下脚料的清运力度,确保无皮鞋下脚料堆积,并对垃圾清运时间由一天一次改为早晚各一次。同时,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联合执法部门大力开展了搞好门前“三包”等宣传教育工作,向沿路各家发放宣传单,说明垃圾放置时间和焚烧皮鞋下脚废料的危害性。目前该地段焚烧生产垃圾的现象已得到较好的解决。

【网民留言】

愿望您在百忙中浏览一下百姓的心声!我是赣州市信丰县虎山樟树村的农民,2010年11月全国人口普查,但我小孩是2010年10月初出生的,拿出生证给本村干部帮上户口,他也答应了,过了一个月再问他,得到的回答:过期了上不了。我听到很痛苦,心想为什么?至今还没有上户口。可以帮忙调查一下好吗?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新生儿上户口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了解,你与妻子熊某一直在广东东莞未回江西信丰,只是委托亲戚、朋友和村干部帮助办理小孩户籍登记,由于证件不齐,导致未能办理。你可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后,按要求准备齐全相关证件,即可正常办理小孩户籍登记事宜。

【网民留言】

鹿省长,您好,在我母亲求助于多个部门都没办法后,只好请求您了,事情起因是我母亲在2006年住院开刀的第五天,她前夫因为锁事跟她吵嘴,一声不响就走了,连我们家人给母亲治病的几千元钱一分没留都带走了,后来才知,他跟一个刚认识的女人出去旅游去了,回来后,他就到法院起诉我母亲离婚,在他女友的亲戚(听说是县委常委)关照下法院把两人共同购买的房子判给了他,这房子是我母亲三十年工龄跟他的工龄折价购买的。是房改时税务局的宿舍,房价是15500元,我个人就出了8000元,卢仕田本来就有一私人房产,退休工资2000多元一个月,而母亲无住处,退休工资一个月只有175元,提请要求要房子,而法院不理会母亲的请求,只判给母亲15000元,另给11000元生活费,共计26000元,判卢仕田十五天内一次付清。但卢仕田一直不付钱,本来当时房价才几百元一平方,地下室和二手房只要三万左右一套,如果当时付款借点钱还可以买个小的房子住,但卢仕田一直不付,而母亲又无钱租房,租房也租不起(租房差不多要4百元一个月,退休工资才175还是三月个一付的),随着房价一天天的涨,买房的希望也没有了,就一直在原房子住,她又体弱多病,这几年让这事搞得神经错乱,老是胡乱说话,常常半夜起来不知到哪去了的,以前我在外地打工,09年也不得不回家照看她,怕她有个三长两短。几年来母亲找各领导解决也无音讯,2011年10月,这房子要拆迁,拆迁组要母亲搬走,但这时母亲再也不同意了,拆迁组就让卢仕田交26000元到法院,昨天,他钱一交,今天法院就来人要母亲搬,说这几天内一定要搬,现在26000元购买力跟06年的相差多少呀?现在26000连间卫生间都买不起了,卢仕田2010年国税局补给他就4万多,加上他工资差不多有7万多,为什么到现在才给钱来?现在26000给我母亲,她又怎么生活?难道说老百姓真的就不用活了?鹿省长,请您可怜可怜我这无助的母亲,帮帮她吧!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你母亲的房产纠纷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母亲的房产纠纷问题,由武宁县法院牵头,县国税局、房屋征收工作组等相关单位参与及时进行了协调。协调小组认为,你母亲与其原丈夫卢仕田经协议离婚,鉴于九江市中级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未执行到位,且考虑到房价上涨及你母亲住房实际困难等因素,如由卢仕田按该房屋拆除补偿总价款的50%付给你母亲,比较合情合理。但由于你母亲仍坚持要该房屋产权的一半,卢仕田则要求按九江市中级法院调解协议执行,双方各执己见,未达成最终协议。

有关部门将督促当地法院继续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争取早日达成协议。

【网民留言】

上饶县盛水实业公司老总假借支农护鱼之名骗政府的钱,骗来的钱就是贿赂,吃喝玩乐,买房买别墅,家人个个有房。强租强征土地。承包水库还打伤过村民组长还被抓拘留。听我们村的人说还打死过人,不过打死人这个事我不敢确定,只是听说。说实业公司其实就是个皮包公司。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盛水实业公司的有关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西盛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组建成立,其前身为1998年创立的上饶县盛水种养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座落在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团乡联合村,注册资金3100万元。共有种、养殖面积7000余亩,主要产业有:种草、养鱼,种植蔬菜、油茶,生猪养殖等,是基地型农业企业,该公司共解决就业人员430余人。公司种草养殖的“盛水”牌注册商标草鱼系列产品,经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论证为有机和AA级绿色商品,2008年被授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同年12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环署考核验收,成为江西省首个四大家鱼供港出口企业。2010年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AA级单位”、市总工会“双爱双批先进集体”。

二、关于反映盛水公司强征土地问题

2003年为建设农产品流通配送中心,盛水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了枫岭头镇坑口村鄢家自然组国有土地出让的综合用地共20余亩,其中大部分土地属于山林地,公司其余土地属于原大地乡。枫岭头镇征地时,工作进展较顺利,群众也较支持,被征用土地一直以来都没有改变过土地性质。

三、关于反映盛水公司承包水库打伤村民问题

盛水公司所承包胜利水库地处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团乡境内,近年来,有关涉及盛水公司生产经营的治安事件,都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县公安局均记录在案,不存在打架致人死亡事件。

四、关于反映盛水公司土地闲置问题

经调查了解,2003年,为进一步发展产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该公司在距上饶县城规划区外10公里左右,320国道旁(原大地乡和枫岭头镇结合部处),通过招拍挂所得国有土地出让的101.9亩综合用地,用于建设农产品流通市场。第一期工程解决农产品市场用水和帮助当地农民解决农田灌溉用水困难,该公司在当年已将24余亩土地用于新建一个小型水库;第二期工程,公司办公大楼建设等用去土地15余亩;剩余63亩土地实施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因市场建设地通往上饶市方向的320国道新设了收费站,待建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位于国道收费站以下3公里处,公司因物流费用问题和交易流通量等因素,造成该项目进展较缓。目前因城市建设需要上饶市将对320国道进行改道建设,并将督促该企业按规划建设方案加紧建成农副产品配送中心。

【网民留言】

尊敬的市长:

我在一纬路51号。我们家的大门口的门洞长期污水化粪池横流,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和学生的出行,希望市长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时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居民小区污水治理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纬路51号是江西省邮政局宿舍,南昌市东湖区房管局及时组织区房屋养护维修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处理。目前该问题已得到解决,院内再无化粪池堵塞的情况发生。

【网民留言】

省长:

您好!

在今年5月27号我老公被一辆对面来的农用车撞死,给我留下三个女儿,大女儿8岁,二女儿7岁,三女儿3岁和70多岁的俩老,我们是农村户口,但我老公一直在广东打工,我也有厂里的工资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的证明,现在对方不肯赔偿城镇户口,只是在交警处压20万。肇事者是无证驾驶,而且又是几人合伙的,农用车也保险了。这事一直到现在还没有解决,省长您能帮帮我吗?而且吉安今年的车祸实在是太多了。如果省看到了能不能打我电话,因为我的电脑不是很好,以上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交通事故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2011年5月27日6时50分许,谢某驾驶赣D42026农用车去永和镇敬老院隔壁一砖窑装砖,沿公路由北往南行驶至离敬老院500米处时,遇当事人戴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搭乘其弟戴某某沿公路由南往北行驶,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当事人戴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戴某某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谢某未逃离现场。

事故发生后,吉安县交警大队在案发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调查处理,并责成肇事者谢某上交押金20万元,当即付给死者戴某亲属曾某1.5万元。

谢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移送至吉安县人民法院审理。2011年11月7日,吉安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原告方家属曾某提出58.7279万元的赔偿诉求,庭审法官以其理由及举证不足不予支持,并多次耐心细致地告知死者家属曾某重新提交新的证据。经向法院刑事庭审判员了解,死者家属提出的58万余元的赔偿标准是按城镇户口予以计算的,而死者系农村户口,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户口的农民工只要进城居住或务工一年以上,人身安全发生意外时,就可被认定按城镇户口标准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曾某举证说死者生前一直在深圳宝安某公司务工数年,现已取得新的证据,并向县法院提交证据复印件,县法院将于近期进行第二次庭审;同时,据刑事庭审判员介绍,肇事车主的车辆已在保险公司投保,且有挂靠单位,肇事车主本人向县交警大队所交纳的押金20万除去已付给死者家属1.5万元以及县交警大队扣除的相关费用1.5万元外,其余17万元已转入县法院。

县相关部门已向死者家属作了多次耐心细致的法律法规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

上个星期天,我们参加了分宜一中召开的初三年级家长会,在会上,班主任向我们每位家长收取补课费440元,而且收费比上学期初二的收费大大增加,初二收的补课费家长曾向上级反映过,学校承诺退回给家长的补课费,到现在都还没有回音。

这个学期以来,我们的小孩在分宜一中学习苦不堪言,每天白天上9节课,晚上上3节晚自习,节假日天天补课,没有一点休息时间,我们家长对这种只会打疲劳战而不考虑学习效果,随意延长上课时间,不考虑小孩身心健康的做法感到非常气愤。

义务教育不能补课,更不能有偿收费。请上级制止这种摧残学生身心健康、加重家长负担的做法。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分宜一中乱收费等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学校现没有进行补课。2011年12月4日,分宜一中初三年级班主任为提高学生成绩,经商量,在召开初三年级家长会时,就是否让学生自愿参加辅导班并收取一定费用问题征求家长意见。学校获悉后,对初三年级这一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

二、学校违规收取的补课费已退还。分宜县教体局已对分宜一中在去年对初二升初三的学生进行补课,并收取每人290元补课费的违规行为作出了处理,学校也于去年7月份将收取的补课费全部退还给学生家长,没有出现如你反映的“退回给学生家长的补课费,到现在都还没有回音”的问题。

三、学校已按国家标准设置课时。原来分宜一中确实存在你所反映的“白天上9节课,晚上上3节晚自习”的问题,这样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极为不利。因此,分宜县教体局已责成分宜一中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课程标准设置学校课程表。本学期,该校已调整上课时间,按常规上课。

【网民留言】

按中央政策,农村小学不足一百人的学校按一百人的公用经费,可是我们江西已经进入万亿元俱乐部了,还是按09报的年报划拨经费,因为09年的年报实际上名县市都漏报的村级教学点。难道错了就不能改吗,2009年错了,2010年没有错啊,为什么不能按实际数划拨经费呢?省长同志应当从关心教育的角度到基层了解一下实际情况。要知道教育经费应点GDP的4%本来就差得远,这样,江西对教育的投入也太少了吧。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切实解决农村小学教学点运转困难等问题,从2010年起,中央和省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010年底,中央财政根据我省2009年教育事业统计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数,安排下达了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的补助资金,我省按照中央财政要求及时足额下达了这笔专项资金。之所以采用2009年年报数据,是因为当时2010年的全省事业统计年报数还正处于统计核实阶段,不是法定数据,不能作为安排下达专项资金的法定依据,因此采用已成为法定数据的上一年度2009年的数据。

2011年、2012年,中央财政继续按照2009年教育事业统计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数安排下达补助资金,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规模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我省也按照中央财政要求及时足额下达了这笔专项资金。

从全省总体上来看,近两年农村小学教学点总体基本持平(2009年为3745个,2010年为3645个,2009年比2010年多100个),因此补助资金对全省而言影响并不大,但对个别因布局调整或数据错(漏)的县(市、区)则有一定影响。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积极向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反映这一客观事实,争取在今后年度的资金安排中以前一年度的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数为依据安排下达补助资金,使资金安排下达更贴近当年的实际数据,确保农村小学教学点的正常运转。

【网民留言】

鹿省长: 您好. 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紫阳镇湖村的交通严重滞后于周边村庄.10多里的山路,坑坑洼洼,祖祖辈辈不知啥时才能走上水泥路.为什么周边村庄都搞新农村建设,通了水泥路.惟独我们村庄不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由于没有水泥路,如今此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民生.单身汉也越来越多,没有姑娘愿意到嫁我们那里去。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婺源县紫阳镇湖村通水泥路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婺源县紫阳镇梅林村委会湖村村小组公路属自然村公路项目,该项目路线名称寅川埔至湖村,建设里程4.2公里,工程估算总投资达160万元。湖村有村民70户,320人,2010年紫阳镇政府根据群众意愿,组织梅林村委会及湖村村民小组准备实施该项目,由于上级对自然村公路项目每公里补助8万元,镇、村、组应自筹解决建设资金130余万元,所以未能启动。新农村建设是试点推进,并未全局铺开,紫阳镇共有152个自然村,每年只有5-6个新农村试点村,如该村公路项目启动,紫阳镇政府将积极申报申请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3号)相关规定,村道由所在村民委员会负责建设,可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县交通运输局去年已将该自然村通村公路向省交通运输厅申报“十二五”公路改造项目,待该村自筹资金到位后,由所在村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县交通部门将在技术上给予指导、协助和支持。

紫阳镇政府积极联系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协商,该镇也及时召集梅林村委会、湖村村民小组干部和群众代表进行商议,达成了一致同意将湖村的部分山场通过以经营权流转出让的形式筹措资金启动公路改造工程。目前该项目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争取在今年动工建设。

【网民留言】

我的家乡是赣州市兴国县。每次打工回来,发现家乡的猪肉很贵!比深圳的猪肉还贵。后来我才发现每一个乡镇都有一个定点屠宰场。其实定点屠宰场是好事,它能是让我们吃的肉更安全、更为卫生。问题是一家垄断,造成猪肉价钱奇高,奇高的肉价将导致私宰肉的兴起,老百姓的幸福指数下降。我建议每个乡镇多搞几个屠宰场,增加竞争。以降肉价。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兴国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江西省商务厅、农业厅、环境保护厅赣商秩字〔2009〕10号文件《江西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有严格规定,县(市)原则上设置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但远离市、县城区、人口较多、居住集中、周边交通较为便利的乡镇,根据客观需要,可以设置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目前,兴国县部分乡镇实行了生猪定点屠宰,还有部分乡镇按有关规定和政策逐步实行。根据你的建议,兴国县将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尚未实施生猪定点屠宰的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设。

据了解,兴国县的猪肉价格和周边临近的于都县、宁都县、赣县等并无大的差异,兴国县政府已责成商务局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做好稳定猪肉价格的工作,保障市场供应,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网民留言】

尊敬的鹿心社省长:您好!我的小孩于2011年7月从江西一所医学院校的护理专业毕业,并在 2011年5月参加了全国统一举办的护士职业资格考试,8月份便知道考试顺利通过,可时至今日你们主管部门也没有把从业资格证发到考生手中。我们曾多次打电话向省、市卫生和人事部门询问过此事,可他们都互相推诿,无奈之下只好求助您省长大人。因为没有从业资格证,也就没法出去找工作,目前小孩已在家待业半年多。说实话我们农民要培养一个孩子读书本来就十分不易,读了三年书已经毕了业,可左盼右顾地等了半年多,上级主管部门至今都还没有把从业资格证发下来,所以恳请省长能亲自过问一下此事,并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把证发到考生手中。谢谢省长,并祝省长全家新年快乐!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护士资格证发放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按照证书制作办理流程,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11年12月20日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空白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目前省人事考试中心正在组织人员抓紧进行证书的核发、打印、分发等工作。因为工作量大,核发证书需要一段时间,请耐心等待。

省卫生厅于2012年1月10日将具体情况电话向你作了解释说明。

【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责任编辑:韩月)

58278|||17290162|||皮鞋厂焚烧废物网友称"臭气令人窒息" 引江西南昌进行整顿|||2012年03月05日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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