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想干嘛?花圈、灵堂居然摆上了320国道!上饶人这伙人把警察都招来了
家中亲属遇车祸身亡,肇事车辆又逃逸了,对于家人来说是件很悲痛难过的事。伤心之余希望交警部门,能尽快抓获肇事逃逸者。然而,上饶这伙人,却采取了这样的做法☟☟☟
7月15日,上饶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快速处置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稳定。
董团乡太平村毛坂小组村民张某交通事故身亡事件引发多名家属及村民多次聚集320国道堵路。7月15日下午3时许,分局民警发现320国道聚集五、六十个村民,并在国道摆设花圈和灵堂已达半个月之久,严重影响320国道正常交通秩序。
经了解,张某交通事故身亡后,肇事车辆逃逸,交警部门正在全力侦破案件,但家属一直不能理解,妄图采取在国道上摆设花圈和灵堂的极端行为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当天下午,死者家属再次聚集在320国道上,在灵堂里焚香、烧纸钱,现场董团乡政府工作人员对死者家属不断做思想工作,分局民警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解释,但死者家属依然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拒不将灵堂拆除。
民警在多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最后警告,要求自行对灵堂进行拆除,家属不但不拆除灵堂,而且气焰越来越嚣张。在强制清除过程中,部分家属对分局和董团乡工作人员大打出手,导致多名民警及工作人员受伤。
目前,公安机关对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嫌疑人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示
“三堵三闹”(即堵门、堵路、堵工地,闹医院、闹学校、闹单位)行为“以堵要挟”、“以闹取利”,挑战国家法律威严,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败坏社会道德风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令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采取“三堵三闹”等极端方式不但于事无益,还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同时极易引起拥堵、踩踏等安全隐患。警方提醒,即使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也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莫采取过激甚至违法行为,否则将同样受到法律制裁。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