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东势乡长涉弊案 求刑18无期
资讯
资讯 > 台湾 > 正文

云林东势乡长涉弊案 求刑18无期

台海网2月17日讯 云林县东势乡公所爆发工程弊案,乡内18件治水工程疑有围标情形,检方将涉嫌收贿170万元的乡长陈志扬求处无期徒刑,他遭羁押两个月后获交保。有支持者声援,就算收贿170万元,求处无期徒刑太重了。不过,检方表示,陈志扬涉及18个弊案,若照新法“一罪一罚”,可求处18个无期徒刑,因此为合并求处最高无期徒刑。

据台媒报道,云林县东势乡长陈志扬遭羁押两个月获交保,17日上午回到乡公所上班,迎接他的是许多打气的花篮和支持者。对于因涉及贪污遭求处无期徒刑,一开始他很低调,但面对支持者的声援,后来愿意发誓证明清白,他说:“遇到了没办法,(记者问:你问心无愧吗?),这么多人来声援我,我就说我可以发誓一下。”

不过,检方侦办发现,陈志扬在07年刚上任不久,陆续办理乡内18件治水工程,涉嫌泄露底标和围标,陆续向包商收取共150万元的回扣。云林地检署主检蒋得龙表示:“(陈志扬)犯罪后态度并没有坦承,还试图卸责,认为他没有悔改之意,所以没有减轻免诉的理由。”

检方表示,贪污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陈志扬涉入的18个案子,都可适用“一罪一罚”的新法,18件弊案求处18个无期徒刑都不为过,因此最后决定合并求处陈志扬最高的无期徒刑。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