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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完善电子送达制度 应对民事送达“老赖”


来源:亚心网

原标题: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完善电子送达制度 应对民事送达“老赖” 亚心网讯(通讯员 张萌)民

亚心网讯(通讯员 张萌)民事送达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程序事项,近年来法院送达难的问题愈加凸显。为切实改进和加强法院送达工作,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立足于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并完善了创新性、多元化的送达方式,破解了当前民事送达难的问题。近日,水区法院召开民事法官联系会议,在对《意见》进一步学习的基础止,分析、总结了《意见》中操作性强的送达方式,并在总结前一阶段《意见》适用情况的同时,对进一步推进送达工作提出相应建议。

会上,法官们提出,一方面,应进一步加强与中国邮政快递司法投递部门的对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开展培训、规范司法投递员的投递行为。另一方面,为实现查找当事人在“以一年内进行其他诉讼”的有效地址,建议开通乌市两级法院内部网络系统中相关资源共享终端,提高查找当事人确认地址的效率。主持会议赵江副院长要求,民商事法官要继续深入学习《意见》内容,并在《意见》的原则及框架范围内,进一步开阔思路,创新送达方式,提高诉讼审判效率,以诉讼程序的有序推进,提高涉诉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使司法为民真正得以实现。

《意见》下发后,11月水区法院民二庭率先采用电话、短信结合的方式,对一起欠付烟酒款2万余元的买卖合同被告进行了电子送达,该案原告立案时向法院提供的被告在新疆阿勒泰市的住址,但被告经常在外地相关应诉手续无法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进行,导致案件开庭时间一直不能确定。承办法官事先拨通被告的电话后,向其释明了诉讼过程的权利和义务,经得其同意后,向其以短信的方式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和开庭时间,并告知其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将依法按照法律规定缺席审理。成功送达了诉讼文书后,送达人员对以上送达内容进行了记录,并通过录音、截屏等方式保存,予以备卷调查。在《意见》正式实施后一周内,仅民二庭就采用电子送达方式成功送达诉讼文书12件案件。

电子送达是新形势下沟通交流、调处化解纠纷的快捷便利手段,既方便了当事人,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水区法院将在进一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逐步改善“送达难”现状。

责任编辑: 连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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