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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档案:战后曾偷运核燃料 能造60枚核弹


来源:人民网

冷战后,特别是随着日本加快走向政治大国战略目标的步伐以及东北亚地区形势的变化,日本“核武装”问题再度凸显,成为国际社会特别是亚洲国家的关注焦点,笼罩在日本头上的“核嫌疑”阴影久拂不去。

日本对延长核不扩散条约(NPT)持消极态度。在1993年7月的西方七国首脑会议上,与会各国均主张无条件、无限期延长NPT,而惟独东道国日本表示反对。其理由是,鉴于亚太“有可能发生威胁日本国家安全的事态”,这样做可能导致“日本的行动选择受限”。美国报界对此反应迅速,指责日本“已从战后一贯坚持的‘无核三原则’上倒退,含有将来开发核武器的意图”。国际舆论指出,从核能产业的规模和技术水平看,日本加入NPT明显能够获利,它反对延长NPT显然不是出于经济和技术上考虑,而是基于进行带有军事目的核开发对国家利益更为有利的判断,实际是要保留进行核武装的余地。

日本政府要人时有“核开发的余地”的暗示。1993年春,日本外相武藤嘉文在新加坡举行的东盟会议上强调,如果有朝一日美国撤除“核保护伞”,“那么我们拥有可以制造核武器的自信心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战后日本政府首次表示“不排除”制造核武器的可能性。1994年6月,日本首相羽田孜曾对记者称,日本“有开发核武器的能力”,但是“不制造”。这在当时引起国际舆论的广泛关注。实际上早在此前一年,日本政府官员在国会回答质询时就曾说过,“NPT中有关于退出的条款,在发生战事时可以退出”。自民党部分议员也称,“日本不能排除拥有核武器的可能性”。

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佐藤内阁时期曾提出一个“不拥有、不制造、不运进”核武器的“无核三原则”。但实际上,日本一直接受美国部署、转移核武器停靠、进出日本港口,明显违背了“无核三原则”。据日本舆论披露,也就是在佐藤执政期间,日本曾秘密研究开发核武器。当时外务省的一份秘密文件即称“日本具有制造核武器的能力,不会接受来自周围的干涉”。1994年6月6日,日本外务省在向国际司法法院提交的“关于使用核武器的陈述书”中表明了日本政府的“一贯见解”:“使用核武器并不能说违背国际法。”按这一说法,既然连使用都不算违法,那么“拥有、制造、运进”核武器,自然似乎更无须大惊小怪了。

[责任编辑:沈钰莹 PN084]

责任编辑:沈钰莹 PN084

标签:日本 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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