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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满:冤狱23年终得雪


来源:广州日报

陈满父母已分别是84岁、83岁高龄,不能来到现场。连日来,他们一直通过电视关注着儿子案件的进展。昨日上午10时40分,陈满走出监狱后,第一时间给父母打电话报平安。陈满的父母陈元成夫妇接到陈满被无罪释放的消息后,激动得落下泪来。“好啊。等了24年,终于等来这个消息了。总算在活着的时候把他给盼回来了。”陈元成抹着眼泪说,这将是老两口24年来过得最开心的一个春节。昨日是小年,为了迎接陈满无罪的喜事,家中的桌上摆满了喜庆的糖果、零食。

原标题:陈满:冤狱23年终得雪

陈满出狱后接受媒体采访。(CFP图)

坐牢23年后陈满获无罪释放。(CFP图)

狱中经历不想再回忆 只想创业挣钱孝敬父母 感叹“自由真好”

2月1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海口美兰监狱依法对备受社会关注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上午10时40分,已在监狱度过23年的陈满走出海口美兰监狱大门,获得自由身。在庭审现场,浙江高院宣判陈满无罪后,海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向陈满当庭道歉,并送上5000元现金对陈满表示慰问。

因为身陷囹圄,陈满已经20多年没有见到父母了。马上就要见到父母,陈满很兴奋:“这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一个春节了。”他说,走出监狱,他还有些不适应,感觉一切不像真的似的。回家调养好身体后,将创业赚钱来孝敬父母。而陈满的代理律师也表示,陈满估计可以获得20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

父母准备腊肉迎接儿子回家

陈满父母已分别是84岁、83岁高龄,不能来到现场。连日来,他们一直通过电视关注着儿子案件的进展。昨日上午10时40分,陈满走出监狱后,第一时间给父母打电话报平安。陈满的父母陈元成夫妇接到陈满被无罪释放的消息后,激动得落下泪来。“好啊。等了24年,终于等来这个消息了。总算在活着的时候把他给盼回来了。”陈元成抹着眼泪说,这将是老两口24年来过得最开心的一个春节。昨日是小年,为了迎接陈满无罪的喜事,家中的桌上摆满了喜庆的糖果、零食。

陈满和哥哥陈忆原本乘坐昨日晚上9时35分的航班飞往成都,然后在德阳住一晚上,今天一早将回到绵竹老家。在等待儿子回家的这段时间,母亲王众一又把给陈满准备好的房间整理了一遍,把枕头整理得干干净净,“这间房面对着公园,风景好,采光也好,他回来住心情也好。”王众一说,担心儿子回来怕冷,她还专门去买了一个红色的热水袋,昨天又去买了个电热毯。她家窗户上还挂了几块腊肉,这是一个月前就为儿子准备的。“他都快24年没有尝到家乡饭菜的味道了。”

“你们都是拯救陈满的‘无名英雄’”

与此同时,陈满的家人昨天还发公开信,感谢社会各界的帮助。

“获悉浙江高院在海口开庭重审择期宣判的消息,我们不兴奋、不激动,迟来的消息,遗憾太多,给我们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陈满的家人在感谢信中说,“我们的儿子出了一趟远门,犹如远航的船只回到温馨安全的港湾。我们心爱的儿子太累了,回到父母身边最要紧的是休息好,养好身体,恢复元气,适应长期与世隔绝的环境。”陈满的父母希望儿子能振作精神,“赶快忘记监狱、忘记痛苦,安排后半生新的征程。”

“我们还要感谢网上众多网友热心声援陈满。”陈满的家人说,那些不认识、不留姓和名的人,都是拯救陈满的“无名英雄”。“祝福你们多保重自己,拯救更多的无辜者回家和父母亲人团聚。”

律师称约能获200万赔偿

陈满时隔23年后昭雪,记者昨日第一时间联系到代理律师王万琼。

王万琼表示,陈满案能无罪释放,她和陈满的家人都很高兴,对这个结果也比较满意。本案除陈满自己的口供外,没有任何别的证据,即使陈满自己的口供也是前后不一,多处互相矛盾,且有多人的证词证明警方认定的案发时间内,陈满一直滞留在宁屯大厦的装修现场。这份裁定书所认定陈满杀人放火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所以,陈满获得无罪释放是他应得的结果,事实上,他应该在23年前就得到这个结果。

她还表示,在整个再审过程中,律师和当事人的诉讼权益都得到了比较好的保障,整个再审过程十分规范,她对整个过程十分满意。“虽然是一个迟到的正义,但正义总算到来了。陈满蒙冤23年固然是不幸的,但他同时也是幸运的,有这么多热心人在帮他,有很多蒙冤者还在路上,甚至沉冤都得不到昭雪呢。”

王万琼还表示,目前她还没有和陈满就国家赔偿的金额进行过商量。不过,根据之前其他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例,陈满坐冤狱23年能获得的国家赔偿大约在两三百万元。

昨日上午,已有75岁高龄的陈满一审和二审辩护律师曹铮也来到了美兰监狱。据曹铮介绍,他在一审和二审庭上,均替陈满作的是无罪辩护。并当庭质证“物证去了哪儿”、“警方调查人证证明陈满没有作案时间”等多项理由。不过,他等来的还是死缓判决。对于昨日的宣判结果,曹铮很平静,“我不激动,一点也不激动,我觉得应该如此,他早就应该收到无罪判决。”法庭宣判后,海南省高院副院长代表海南省高院向陈满鞠躬道歉,并给他送上了5000元的慰问金。

“在狱中读书给了我无穷的力量”

昨日上午,陈满出狱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上了陈满的大哥和陈满。陈满表示,自己刚进监狱时,感觉很苦闷,到后来,想开了,通过在狱中读书,他获得了精神力量。而走出监狱后,他还有些不太适应外面的生活。

记者:这次能无罪释放,有没有什么话对公众说的?

陈满:我能无罪释放,也算是幸运的了。法院最终能还我一个清白,这还要归功于现在的司法环境。经历过这段冤狱,也让我更加感到自由真好。

记者:从进入监狱开始到后来长期生活在监狱中,心态有没有起伏?

陈满:其实这些年在狱中,我也想了很多,一开始,我感觉很苦闷,感觉这辈子都完了,我又没做什么错事,为什么要无缘无故坐这么多年牢,命运为何要对我这么不公平。但到后来,我发现这种怨天尤人的心情于事无补,我只好调整心态,学会接受现实。但不是说放弃,而是继续抗争,为自己的清白抗争。再到后来,我在里面的心情平和多了,怨言也比之前少了许多。我后来在监狱里读了很多书,从书中汲取了精神力量。我的家人也告诉我,律师和很多好心人都在为我的事情奔走,让我要有信心。其实我坐这么多年冤狱,我家里人比我激动,我刚出来就和我哥说,要淡定,要冷静。这不出来了吗?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为讨清白从不停止申诉

记者:是不是从一开始坐牢你就不承认自己有罪?

陈满:是的。我从一开始就说,1992年12月25日晚,事发时我一直在宁屯大厦,12月28日凌晨1点,我被抓离开宁屯大厦后再也没有回去过。我的口供是刑讯逼供后作出的,我没有杀人。要是我真的杀了人,我通过减刑早就已经出狱了,因为我申诉,只获得了5次减刑机会。如果我真的杀了人,23年我在做什么?我为何要不停申诉?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我申诉就是要为自己讨个清白,我不要带着一个不光彩的身份出去,连我的家人都跟着受牵连。

记者:能说一下在狱中的情况吗?

陈满:这些悲惨的事情我现在不想回忆了。其实,在监狱里的遭遇,想也能想得到的。我现在只想先跟家人团聚,好好过一个春节。我都有23年没和家人过春节了。

出狱后不太适应

记者:接下来有何打算?

陈满:当前最紧要的还是要调理好身体,毕竟在里面几十年,身体状况跟二十年前没法比,人也瘦了30斤。尤其是现在见到太刺眼的光,都有些不适应。可能一下子恢复自由了,反而有些不适应,比方说,能够四处走动,和别人说话,感觉这一切不是真的似的。

将来可能会自己去创业或做生意赚钱吧。赚钱不是说自己要过好日子,而是要报答家里人,我的母亲、哥哥,这些年为了我的案子都没少吃苦,尤其是我父母,他们为了我的冤案四处申诉,身体已经变得很差,我欠他们太多了。我想,我活着,就是送给他们最好的春节礼物。我希望出来后能凭自己的一双手,首先养活自己吧。其次,还要去报答那些曾经帮助过我的好心人。我之前的几个朋友都说愿意给我提供工作机会,我还要再想想自己适合干什么。

记者:一开始从狱中出来会不会有些不太适应?

陈满:是啊。毕竟在牢里生活了那么久,里面的生活和外面的生活是两个天地。我昨日出来时回家坐飞机,连身份证都没有,都是通过公安那边打招呼,特事特办,我才能上飞机。还有,现在我的名字下面显示还是有犯罪记录的,就是说“黑名单”还没有注销掉,我连手机卡都还不能办。

在监狱里面过的是有规律的生活,几点起床,几点吃饭,几点干活,几点上床睡觉,都是固定的。现在出来后我可以自由决定自己的时间了,反而有些不习惯了。我现在每天早上5点多就醒了,这是几十年来养成的习惯,短期内肯定改不了,以后估计都没那个命睡懒觉了。

记者:是否会申请国家赔偿?

陈满:肯定会。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我蒙冤20多年,相关方面应该给我一个交代。至于赔偿多少,我要和律师商量之后才能确定。

记者:对陈满坐了23年牢出狱,有什么要说的?

陈忆(陈满大哥):对这个结果真是悲喜交加。悲的是,弟弟没有犯罪,却无缘无故坐了23年牢,这可是23年光阴啊。喜的是,冤情终于结束了,他终于获得清白了,重获自由了,他总算熬到头了。我想对他说的是,一定要珍惜大好时光,把失去的23年补回来,把身体养好,好好孝敬父母。我父母今年都80多岁了,为了他的事,四处奔波,两位老人现在身体都很不好,尤其是我母亲,整天流眼泪。

记者:能在春节前回到家与家人团聚,算不算惊喜?

陈忆:真是高兴,他能在小年这一天被释放。我们当地过小年有很多习俗,要接灶神爷,还要做一桌好吃的,可惜我们昨日赶不回去,要明天才能回到家。我现在最大的感慨就是,能自由地活着真好。

陈满案

回 顾

1992年12月25日,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接报,当日晚8时许在海口市振东区上坡下村109号房发生火灾,群众及消防队员在救火时,发现屋内有一具尸体,尸体大面积烧伤,颈部和身上有刀杀痕迹,屋内有大量血迹。经公安机关侦查,死者为被害人钟作宽,认定本案是四川省富县籍陈满所为。

1994年2月,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以陈满犯故意杀人罪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94年11月9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以原判决对陈满量刑过轻,应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等为由,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裁判生效后,原审被告人陈满不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015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2015年12月2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对陈满一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执行职务,陈满及其委托的律师到庭参加了诉讼。庭审中,合议庭依法组织检、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检、辩双方还各自发表了辩论意见。

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海南省美兰监狱,依法对该案公开宣判,认为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陈满杀死被害人钟作宽并放火焚尸灭迹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应予改判。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

标签:原审 高院 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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