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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直机关工委:把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责任落到实处


来源: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王海龙)11月16日,中共云南省委印发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负责同志接受了云南网记者的采访,就《意见》的起草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意见》对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对党组(党委)及其书记、机关党委及其书记、党支部(总支)及其书记开出具体可操作的责任清单,对加强全省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组织体系、保障机制、队伍建设等出台综合性意见,其目的就

原标题:云南省直机关工委:把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责任落到实处

云南网讯(记者 王海龙)11月16日,中共云南省委印发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负责同志接受了云南网记者的采访,就《意见》的起草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意见》对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对党组(党委)及其书记、机关党委及其书记、党支部(总支)及其书记开出具体可操作的责任清单,对加强全省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组织体系、保障机制、队伍建设等出台综合性意见,其目的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责任落到实处。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意见》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答:《意见》共8个部分、30条,7700余字,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由导语和第一部分构成,属于总论;第二板块由第二部分至第六部分构成,属于主体部分;第三板块由第七部分和第八部分构成,属于保障部分。《意见》的制定和实施是云南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就加强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特别是 2014 年 10 月 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就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提出 8 点要求。2014 年 12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并将其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云南时明确提出,要用“四个全面”引领各项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省委书记李纪恒同志指出,机关党建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在机关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机关的共产党员最集中、执政骨干最集中、权力和责任也最集中,从严管党治党,必须从机关开始、从机关从严。今年8月份,省委专门召开九届十一次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制定出台《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定》。时隔3个月,这次省委又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把握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规律,出台制度性文件,对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对党组(党委)及其书记、机关党委及其书记、党支部(总支)及其书记开出具体可操作的责任清单,对加强全省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组织体系、保障机制、队伍建设等出台综合性意见,其目的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责任落到实处。这是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省委抓住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研究把握新形势下我省机关党建工作的规律,在顶层设计上作出的制度安排,是机关党组织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路线图。《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和为民务实清廉的党政机关,对于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十三五”发展蓝图变为现实,对于推动我省机关党建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创新局面、迈出新步伐、实现全省机关党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问:《意见》的制定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云南省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请问,在《意见》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了哪些原则?

答:《意见》的起草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依据。在起草过程中,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紧扣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有关重要论述,切实把总书记关于管党治党的重要思想体现和落实到《意见》各项具体要求中,贯穿于机关党建的各个方面。二是强化问题意识,坚持从机关实际出发,重点对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三是推动改革创新,严格落实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中央关于党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梳理总结近年来机关党建工作中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充分借鉴中央两个工委和外省的有益经验,注重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好做法好措施上升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力求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四是坚持实践导向,注重突出实效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注意与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等党内法规相衔接,确保《意见》严谨合规、务实管用,真正取得实效。

问:据了解,《意见》从调研、征求意见到定稿印发,受到云南全省各级机关党组织和有关方面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请问,《意见》中突破性、创新性的举措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意见》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立足云南实际,就事关机关党的建设长远发展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作了深入研究探索,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思路和举措。比如,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意见》立足于拓展和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从抓好结合、多形式学习、深化理解、保持一致等方面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在机关、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广泛展开,使机关党员干部成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主动学习者、自觉实践者和模范贯彻者。《意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机关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门,所处位置和工作性质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将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根本要求和必守底线。《意见》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重点,强调要加强党员干部政治忠诚教育,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坚决制止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在规范和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方面,《意见》对一些党内生活制度的落实明确作出量化,规定党支部(总支)每月安排1天作为党员活动日;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每半年上1次党课,各级机关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1至2次党课;每年召开1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理顺机关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方面,《意见》明确提出,省、州(市)、县(市、区)直属部门和单位,无论设立部门党组还是党委,其机关及直属单位都要设立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由同级机关工委归口统一领导;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单位,其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由所在地机关工委领导。在党务干部配备上,《意见》明确提出,按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设立机关党总支部和党支部的部门,机关党组织书记由班子成员兼任,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机关党的工作。在推进机关党务干部任职交流方面,《意见》明确规定,机关工委要以基层党组织换届为重点,认真行使好《条例》赋予的对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的审批权和届中调整的同意权。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任职时间满两届,一般应进行轮岗或交流。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意见》明确提出,机关工委要履行好示范、推动、支持、报告四项责任;机关党委要履行好协助推进、教育预防、监督检查和支持保障四项责任;基层党支部要履行好落实推进、教育管理、监督检查三项责任;机关纪检组织要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制约、执纪查处、问责追责和教育警示五项责任。在推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意见》明确提出,深入开展“跨越发展当先锋,机关党建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党组织和党员争先晋位,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任务,并提出完善机关党建目标责任体系,把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目标责任情况列入同级党委年度综合考核,实行统一组织、分类考核、综合评价。建立机关工委、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机制,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开展1次述职评议考核。在加强党的机关工委建设方面,针对我省县(市、区)机关工委机构设置不够规范、领导配备不够统一的情况,《意见》明确提出,县(市、区)参照省、州(市)的做法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同级党委的派出机构,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各级机关工委书记原则上由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兼任。此外,《意见》明确规定,机关工委对下一级机关工委负有业务指导责任。要求省、州市机关工委要结合我省实际,注重探索加强工作指导的方式方法,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全省三级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联推、重大活动联抓、重要载体联建”的“三重三联”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全省机关党建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督促检查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机关党建工作巡察制度,由机关工委组织,抽调部门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每年选取部分部门和单位,确定不同专题,对机关党建进行巡察。巡察以全面从严治党为重点,突出贯彻《条例》和中央、省委关于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巡察情况向同级党委报告,向部门党组(党委)反馈。《意见》还明确提出,各级机关工委的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本部门行政经费预算;遇重大工作和任务,应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工作需要,等等。

问:《意见》印发以来,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各有关方面给予充分肯定,引起热烈反响。请问,在《意见》贯彻落实方面,省直机关工委有哪些考虑和举措?

答: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制定一个好的文件,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关键还在于落实。

下一步,省直机关工委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结合明年机关党建工作的筹划和部署,把贯彻落实《意见》融入明年工作中,对《意见》提出的任务和事项作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切实把《意见》各项内容和要求落细、落小、落具体。

二是加强对《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年中督导以及开展专项巡察等方式,及时了解《意见》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工委将定期听取省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对《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推动《意见》贯彻落实。

三是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做法。适时召开座谈交流会、工作推进会,交流推广各单位贯彻落实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贯彻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意见》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云南机关党建》刊物和云南机关党建网站上开设“全面从严治党”专栏,做好宣传阐释解读等工作,及时跟踪报道各单位贯彻落实的情况,进一步营造落实《意见》的浓厚氛围。

五是继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实践研究。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交流探讨,总结典型经验,努力开创云南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标签:党建 党组织 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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