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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一团伙各有分工针对未成年人实施抢劫


来源:亚心网

昨天,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区分局红庙子责任区刑警队民警向亚心网记者介绍了这起主要针对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的系列抢劫案。

原标题:乌鲁木齐市一团伙各有分工针对未成年人实施抢劫

四人团伙各有角色分工针对未成年人实施抢劫

“好人”约学生上网“坏人”找茬抢手机

亚心网讯(记者石丰森通讯员甘雯)两名嫌犯扮演“好人”,以请受害人上网为由,把一名受害人约到偏僻地点,这时,扮演“坏人”的两名嫌犯会以暴力胁迫手段对3人实施抢劫。拿到财物后,两名实施抢劫的嫌犯会把同伙的物品归还,再把受害人的物品变卖后分赃。他们实施抢劫的过程“设计”得如同电影里的情节。

民警在楼顶抓获李华(中)图由警方提供

民警在楼顶抓获李华(中)图由警方提供

昨天,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区分局红庙子责任区刑警队民警向亚心网记者介绍了这起主要针对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的系列抢劫案。

嫌犯佯装与受害人同时被抢

“我家孩子被人抢劫了,孩子16岁上中学,事后因为害怕没敢报警。”10月31日21时左右,乌鲁木齐市的一名家长带着儿子小明到红庙子责任区刑警队报警,民警了解到,当时和小明一起受害的还有赵峰、王军,两人的年龄分别是16岁、18岁。

小明说,他和赵峰过去是同学,后来赵峰辍学了。事发当天19时左右,赵峰约自己一块到网吧上网,但他们最后并没有去网吧,而是到了西北路附近一个僻静处,3人开始聊天。这时,过来一高一矮两名男子,两人走到跟前询问赵峰:“你是不是赵峰,是你把我弟弟打了?”随即,其中一名男子扇了赵峰一巴掌,看到这一幕,小明感到有些害怕。

“你们都蹲到地上,把手机和值钱的东西交出来。”说这话时,两人中的矮个子掏出了一把匕首。小明和赵峰、王军按照对方的要求把手机等物品掏出来交给了对方,对方拿到东西便快速离开了。随后,赵峰主动拿出10块钱,让小明回家。

办案民警说,这个案件中,赵峰原本是约小明上网的,但并未上网,他们觉得比较蹊跷,并且小明的家人找到赵峰和王军要求一块前往报警时,两人也不太愿意报警。

“发现赵峰和王军比较可疑,我们就对两个人进行询问,但两人坚称‘也是被抢了’。”民警说,他们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得知,小明和赵峰、王军前往目的地途中,赵峰曾折返到一家网吧,与实施抢劫的王强、李华有过交谈。

经过四五个小时的审讯,以及民警出示的证据,赵峰和王军才交代了伙同王强、李华抢劫小明的犯罪事实。

因涉及持刀抢劫学生,性质非常恶劣,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非常重视,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

身上携带了匕首睡在楼顶

根据赵峰和王军的交代,11月1日16时左右,民警在南梁坡将18岁的王强抓获。18时许,民警将22岁的嫌犯李华抓获。

李华居住在6楼楼顶一间两平方米的房子中,身上还有折叠刀。“我们担心李华反抗,但到达楼顶时他正好在睡觉,我们快速将其控制。”民警说,将李华带回时也比较危险,要从顶楼上房屋旁边的一段路经过,那段路仅有1米宽,如嫌犯挣扎反抗,民警或嫌犯很有可能坠楼,后果不堪设想。

通过审讯得知,几个人从今年1月起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抢劫,对象主要是嘉和园、平顶山、春熙街片区的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抢劫的主要是手机。“4名嫌犯除李华外,其余3人是同学,是李华上网时认识的3人。4人中,李华为昌吉人,另3人为乌鲁木齐市人。”

“几个人抢劫前已做好预谋,最初抢劫的都是身边的人,会先打听受害人家中有没有钱,然后以上网为由把受害人约到偏僻的地方。”民警说,等把受害人约到商定好的地方,实施抢劫者会找理由殴打自己的同伙,让受害人产生恐惧的心理,最后交出物品。几人最初作案时针对学生,有点以大欺小的意思,后来开始在偏僻处抢劫行人。抢劫时,李华拿刀是为了吓唬人。

民警说,一般扮演好人的是1人至2人,实施抢劫的为3人或2人。

据亚心网记者了解,4人共交代案件十几起,警方已核实6起,涉案金额两万余元。

“几人没事时就会待在网吧,抢劫的钱主要用于上网、吃饭。”民警说。

目前,4人因涉嫌抢劫已被刑事拘留。(因涉及未成年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标签:民警 抢劫 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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