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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容丈夫与小三同睡一房 妻子告通奸被法院驳回


来源: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1月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林姓妇人的先生王男有婚外情,还将小三陈女带回家,同睡一房并发生性行为,林妇事前即知道,并传LINE表示“我成全你们”等,但事后反悔并提告。台中地院认为,林妇对先生的通奸行为,已因纵容而丧失告诉权,不受理林妇提告,仍可上诉。

原标题:纵容丈夫与小三同睡一房 妻子告通奸被法院驳回

华夏经纬网 2015-11-05 14:17:18

华夏经纬网11月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林姓妇人的先生王男有婚外情,还将小三陈女带回家,同睡一房并发生性行为,林妇事前即知道,并传LINE表示“我成全你们”等,但事后反悔并提告。台中地院认为,林妇对先生的通奸行为,已因纵容而丧失告诉权,不受理林妇提告,仍可上诉。

据报道,陈女坦承,今年6月间,王男带她回住处房间内发生性行为,林妇知道当天她与王男一起到住处,她与王男睡同一间房间,林妇睡另一间房间;王男也称,妻子知道他跟陈女在一起,妻子在LINE上有表示要成全他与陈女,当天他有问妻子,妻子也没有什么反应。

王男并提出与妻子的LINE对话内容,妻子写说“我成全你们,但请你让我认清…”、“跟她上床请跟我讲,我不会走”、“以为不理你们就好”与“我以为我把你送给她”等。林妇也坦承,她当时知道先生与陈女睡同一间房,因小孩子在,怕会很难堪,所以没报警。

法官审酌,林妇在先生与陈女发生性行为前,已传LINE表示“成全”,默许先生与陈女同睡一房,显示她有放任、纵容先生与陈女同睡并性交之意。台“刑法”规定“配偶纵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诉”,林妇因纵容而丧失告诉权,审结不受理林妇之诉。

标签:妻子 王男 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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