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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 台"财政部":奖励范围将扩大


来源:华夏经纬网

据报道,“财政部”日前检讨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推动成果,配合现行社会与经济环境的需要,修正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施行细则,其中,为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台军老旧眷村文化保护工作,减轻眷改基金的财政压力,修正扩大文教设施适用范围,将“依法”登录的聚落、文化景观,以及做为眷村文化保存的台军老旧眷村及其相关设施,亦纳入奖励范围。

原标题: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 台"财政部":奖励范围将扩大

华夏经纬网 2015-10-12 10:29:25

华夏经纬网10月1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为鼓励民间参与公共建设以提振景气,“财政部”决定扩大奖励民间参与公共建设的适用范围,新增文化景观、聚落及配合台军老旧眷村修治兴建的民间机构,未来都可享有包括所得税、关税与房屋税、地价税等多种税捐减免优惠。

据报道,“财政部”日前检讨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推动成果,配合现行社会与经济环境的需要,修正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施行细则,其中,为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台军老旧眷村文化保护工作,减轻眷改基金的财政压力,修正扩大文教设施适用范围,将“依法”登录的聚落、文化景观,以及做为眷村文化保存的台军老旧眷村及其相关设施,亦纳入奖励范围。

依据规定,参与公共建设兴建的民间机构,可享有营运所得五年免税、购置供营运使用的不动产免征契税,营运期间减免房屋税及地价税,与相关投资抵减等减税优惠。

除部分文教设施纳入新增奖励对象,“财政部”也将原属社会福利设施的公墓及骨灰(骸)存放设施(即灵骨塔)排除在奖励之外。

“财政部”指出,这类具较高自偿性的殡葬设施,市场已有供过于求的现象,无需再以租税奖励等政策工具奖励兴建。

近年来,为减轻台当局财政负担,扩大公共建设投资以提振景气,“行政院”将民间参与公共建设列为重要施政方向,新兴公共建设计划皆应先行评估民间参与可行性,凡具民间参与空间者,台当局即不再编列预算,优先以民间参与方式办理。

根据“财政部”统计,自2002年起至今(2015)年8月止,民间参与公共建设签约案件,累计件数达1,294件,金额约新台币1.1万亿元。

标签:民间 投资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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