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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准入制度


来源:法制日报

简要地说,法学教育是指对希望成为法律职业一员的个人所进行的教育。我国的法学教育,从程度上分,有本科、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几个阶段,其中,法学本科的学习是基础。我国《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都是以本科毕业为基准来安排任职或者执业条件的。因此,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基础,而且应当是统一的,以保证我国宪法要求的“法制统一”具有必要的教育与学术基础。

原标题: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准入制度

□王世洲

简要地说,法学教育是指对希望成为法律职业一员的个人所进行的教育。我国的法学教育,从程度上分,有本科、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几个阶段,其中,法学本科的学习是基础。我国《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都是以本科毕业为基准来安排任职或者执业条件的。因此,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基础,而且应当是统一的,以保证我国宪法要求的“法制统一”具有必要的教育与学术基础。

现代法学教育,主要围绕着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这就是:知识教育,讲授法学与法律的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系统教育,说明法学的发展与体系变化;方法教育,特别包括培养对各种法律观点与法律理论进行分析与批判的态度;创新教育,特别鼓励为实现更美好的社会,为争取公正的权利而提出合理的法律主张;理想教育,就是在核心价值的基础上,发展与形成对法律的总观点与总看法。法学教育是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基础,法律职业准入制度需要法学教育的支持并且反映着法学教育的状况。在当今世界中,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考试式,代表国家有美国与我国。不过,美国的律师考试基本是考基本知识,通过者即获得执业资格,我国的司法考试带有选拔性质,考后还必须进行一年的实习。二是实习式,代表国家有英国。法学院本科生在毕业后,经过实习即可执业,没有额外的资格考试。三是考试加实习式,代表国家有德国。法学院本科毕业生必须经过两次国家考试和一次实习,才能获得单独执业的资格。

我国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完善也应当走法制化的道路。在这个过程中,应当坚持以推进法治专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应当坚持以法律职业的准入标准而不是晋升标准作为考察标准;应当坚持在博采世界优秀法律成果的基础上,以我国的法律实践与法学研究为基础,稳步提高我国法律职业准入的标准!

标签:法学 考试 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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