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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通报12起违纪案例


来源:亚心网

亚心网讯(记者 郭玲 通讯员 史雪红)昨日,记者从伊犁州纪委获悉,伊犁州纪委11月24日通报了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和自治州十二条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这也是伊犁州纪委今年以来第三次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在12起典型案例中,有3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中两人被免职;6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巩留县科技局局长王海刚公车私驾私用

2014年4月间,王海刚下班后驾驶单位公车外出,并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王海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其承担事故中应负的全部经济损失。

巩留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刘莲芬组织单位职工公款旅游

2013年8月,刘莲芬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前往恰西风景区旅游,并安排食宿,用公款报销费用7570元。刘莲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特克斯县乔拉克铁热克镇卫生院院长依尔居马·吾米尔江违规发放津补贴

2013年4月至8月间,依尔居马·吾米尔江以岗位津补贴、安保值班费等名义,违规向本卫生院干部和后勤管理人员发放补助共21000元。依尔居马·吾米尔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特克斯县特克斯镇卫生院院长、城南社区卫生室主任易波违规发放购物卡、福利

2013年2月至10月间,易波违规向特克斯镇卫生院中层以上干部发放超市购物卡、福利共计15825.04元。易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特克斯县喀拉托海乡卫生院院长丁树虎违规发放津补贴

2013年1月至12月间,丁树虎以发放电话费和津补贴名义,违规向本卫生院中层以上干部发放电话费和津补贴共11600元。丁树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特克斯县阔克苏乡卫生院副院长张鹏程(主持工作)违规发放津补贴

2013年1月至9月间,张鹏程以发放交通伙食补贴名义,违规向本卫生院中层以上干部发放补助共27315元。张鹏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奎屯市委史志办主任陈湘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间,陈湘源自愿驾驶私家车为单位外出办公服务,用公款共报销其私家车油料费、修理费和检测费总计20184元。经核定,除5000元为单位用车的合理费用外,其余15184元属违规报销。陈湘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昭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非煤矿山监管股股长于传运在企业兼职取酬

2012年1月,于传运在伊河紫禁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兼任安全技术顾问,负责矿山安全生产和开采工作。自2012年1月至2014年1月间,伊河紫禁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向于传运发放工资12.39万元。于传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追缴个人兼职所得。

标签:党支部 非公有制 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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