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警方“跨省抓错人”续:当事民警被公诉
2014年06月02日 10:15
来源:红网
红网潇湘晨报6月2日讯 记者6月1日从西宁市湟源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获悉,青海检方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青海警方“跨省抓错人”事件责任民警张军治提起公诉。目前,案件已移交法院审理。事件中冒用“刘丽”身份信息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李芳也被警方抓获并已带回西宁,经确认,为刘丽的嫂子。
观察
警方“错抓”之后,都付出过什么“代价”?
一段时间以来,警察错抓人的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发社会关注。事情发生之后,错抓的人放了,执行的人又承担了什么样的后果?
新华网曾刊发评论称,纠正不能止于道歉,还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厘清:谁该为这样的错误负责?应该如何赔偿?如何避免再出现类似错误?怎么堵塞引发此类错误的漏洞?
在连续多起错抓案之后,中国公安大学教授张平在接受采访时也认为,应该从抓捕制度程序上堵塞一些低级漏洞,才能彻底避免类似低级错误的发生。公安机关应作两种改变:一是对公民证件进行技术改革,使这些证件在丢失后能够自动失效,不会被人冒用。二是应该多跑跑腿,主动地调查了解一下。青海警方抓错人事件中,青海警方称,不能异地办案,而只能先带回去。这种僵化的制度程序完全可以变革一下,使之更科学合理,才能避免很多误抓的情况发生。
青海警方错抓的案例中,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进行起诉。何为玩忽职守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该规定还列举了“应予立案”的9种情形,其中就包括“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那些被错抓的人
2013年12月,黑龙江省一名干部被辽宁警方网上通缉,在单位被抓走。最终辽宁警方证实当事人身份信息被盗用,通缉错了人。12月22日,发布通缉信息的辽宁警方到被错抓者的单位道歉,为错抓者恢复名誉,并支付了1.5万元赔偿金。
2013年12月17日,海南省儋州市女子李长因涉嫌广州市的一起盗窃案在海口被当地警方拘留。12月25日,她被广州市天河区沙河派出所办案民警带回广州后,警方证实抓错人,原因同是该女子身份信息被盗用。之后,广州警方登报道歉,并赔偿当事人李长各项损失共计1万元。
2014年4月22日,陕西榆林一男子上班途中被横山县白界乡派出所的两位民警“误抓”。之后,男子左眼遭到民警用不明物体击打,导致眼眶骨折、泪管断裂。4月29日,派出所回应称确实抓错了,同时横山县公安局纪检部门着手具体调查。根据5月13日的媒体报道,此事仍未出结果。涉事的两名民警仍在正常履行职务。![]()
29岁小伙恋上62岁老太 称做梦都梦到她
04/13 08:36
04/13 08:36
04/13 08:38
04/13 08:37
04/13 08:37
网罗天下
频道推荐
智能推荐
中科院院士丁奎岭任上海交大常务副校长
0条评论2018-10-30 13:11:10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视频
-
李咏珍贵私人照曝光:24岁结婚照甜蜜青涩
播放数:145391
-
金庸去世享年94岁,三版“小龙女”李若彤刘亦菲陈妍希悼念
播放数:3277
-
章泽天棒球写真旧照曝光 穿清华校服肤白貌美嫩出水
播放数:143449
-
老年痴呆男子走失10天 在离家1公里工地与工人同住
播放数:165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