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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两梅案"18年争议:退休检察官甘当"翻案"志愿者


来源:金羊网

1995年7月6日上午10点,梅吉祥回家发现妻子顾敏黎昏迷在地,“下身衣物不整,头面部多处受伤”,立即将她送去医院。顾敏黎经抢救脱离危险。警方最初怀疑是入室抢劫,排查了百余名无业人员。但四个多月后,顾敏黎突然指控丈夫梅吉祥是凶手。案件由此被确定为“故意杀人案”,审讯中梅吉祥还“供出了孪生弟弟梅吉扬”。长时间审讯后,梅吉扬“认罪”。1996年1月,案件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后,梅吉杨首先翻供。

贰“三无案件”

检察官刘炳华查阅卷宗后认为该案案犯既无作案动机,也没有作案时间,现场没有任何直接证据。

刘炳华原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2006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郑传本手中拿到了所有案件卷宗,花了三个月输入电脑整理,然后决定通过合法途径帮助梅家。他认为,“两梅案”基本可定为“三无产品”——梅家兄弟既无作案动机,也没有作案时间,现场没有任何与他们吻合的指纹、脚印、血迹或毛发证据。

梅家兄弟当时在同一个工厂上班,警方认定的案发时间是上午8点到8点半,但厂里许多同事都在这段时间内看到两兄弟在厂里工作。梅吉祥当天早上8点30分和同事陈志鸿一起去借电器箱,而梅吉扬当时则在锅炉旁查看漏水情况,同事刘秋英可以证明。之后,梅吉祥去一墙之隔的医院看红眼病,医生怕他传染给别人,给他开了病假单,叫他回家,于是他才在10点左右回到家里。而梅吉扬的同事耿金华则能证明他离开锅炉房后一直在办公室,直到10点多接到梅吉祥的电话说嫂子在医院,梅吉扬才离开。此外,厂里门卫也可以证明两人没有作案时间,当时厂里只有一个门,工作时间出入必须有领导的批条。

作案动机曾经困扰了当年办案人员很长时间,因为工厂同事及邻里亲友都对俩兄弟评价很高,说他们作风正派,梅吉祥刚刚成为预备党员,光荣榜贴出来还没几天。但起诉书含糊描述他杀妻是因为“婚姻家庭矛盾”。梅吉祥的女儿梅华(化名)表示,案发前四天,一家三口还开心地去看车展,案发前一晚,一家人还打牌打到深夜,案发当天一早下大雨,梅吉祥叫女儿别去暑托班了,梅华想去找小伙伴玩,坚持要去,为此还跟父亲争执了几句。她说:“如果父亲真要杀母亲,应该巴不得我去暑托班,怎么会叫我别去呢?”

顾敏黎从未指控小叔子梅吉扬谋害她。律师在法庭上问顾敏黎怎么知道梅吉扬是同案犯时,她回答“从电视上看到的”。刘炳华说,有检方办案人员透露,因被害人从未指控过梅吉扬,当年检方内部也有分歧,但“考虑到梅吉扬同犯的情节已上电视”,最后还是将他列为从犯起诉。不知什么原因,案件当年没有公开审理。

刘炳华说,翻阅大量卷宗后,虽然觉得案件疑点多多,但是还不完全确信是冤案。一直到2006年夏天,他陪伴梅华去探望母亲。

此前,梅华与母亲已经四年没有联系。顾敏黎在指控丈夫后就搬回了娘家。梅华上初中预备班时,顾敏黎提出离婚,法院将女儿和房子都判给了顾敏黎,梅华跟她一起生活到初中毕业。随后由于住所拆迁,顾敏黎拿了一笔动迁款就走了,梅华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我是作为志愿者和另几位志愿者一起陪梅华去探母的。没想到她外婆反应很大,问我们的身份,当场打电话核实我报给他们的手机号码。后来还查到我在检察院工作,到我单位告状。”刘炳华说。梅华证实了这一幕:“他们拿出一张纸,让我签字承认‘我妈妈是我爸爸害的’。”

“他们一直百般阻挠梅华单独见母亲。按理说,2006年夏天梅华外婆生病了,梅华又考上了大学,也好几年没见过妈妈,去探望他们应该很高兴。但这种反应太反常了。”刘炳华说。

羊城晚报记者致电顾敏黎父母家,其父顾培周听明来意后,表示案件由国家判断,不愿多说。至于是否另有真凶,他表示“从来没听说过”。

[责任编辑:PN026]

标签:重审 抢劫 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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