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良栋拟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2014年04月15日 08:32
来源:人民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4月15日电 (崔小粟)据北京组工网消息,北京市委组织部昨日发布一则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姜良栋拟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具体公告如下:
姜良栋
原标题:姜良栋拟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4月15日电(崔小粟)据北京组工网消息,北京市委组织部昨日发布一则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姜良栋拟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具体公告如下:
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姜良栋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现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拟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
男,57岁(1957年4月生),汉族,陕西米脂人,1984年6月入党,1976年3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研究生(北京市委党校法律专业)。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崇文分局副分局长、副分局长(正处级),宣武分局分局长,崇文分局分局长,中共北京市崇文区委常委、崇文分局分局长,市公安局保留副局级,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副主任(兼)。2013年7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4月14日至4月1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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